2013年被媒体称为“最难就业年”,高校毕业生达到创纪录的699万人,就业形势严峻,就业公平更是备受关注。“年龄不超过35周岁”“只限本地户口”等五花八门的“中国式”就业歧视,毕业生倍感无力。有专家称,目前中国亟待推进出台反就业歧视法,以破解就业歧视困局。

年年毕业季,季季就业难。据了解,除了学历、户籍、年龄等“中国式”就业歧视,中国的毕业生们还要面临性别、相貌、身高、残疾甚至是血型、星座等等其他五花八门的就业歧视,这些限制门槛成为了很多毕业生就业路上的“拦路虎”。值得注意的是,面对屡禁不绝的就业歧视,中国官方近期“连发三枪”,密集强调要严禁就业歧视。4月下旬,教育部下发通知要求,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5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严防招聘过程中出现性别、民族、残疾等方面的歧视。5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要求,不得对求职者设置性别、民族等条件,招聘高校毕业生,不得以毕业院校、年龄、户籍等作为限制性要求。
然而,就业歧视并没有因此而淡出人们的视野。有资料显示,七成多的高校毕业生遭受过就业歧视,90%以上的招聘广告中含有歧视性条款,许多毕业于普通高校的毕业生在就业起点上就面临歧视,连起码的公平展示、平等竞争的就业机会都难以获取,以致“同等学历不同等待遇”。
消除五花八门的“中国式”就业歧视,法律规制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但问题的症结,并不仅仅在于缺乏一部叫停就业性别歧视的法律。
保障就业平等,归根结底还是有赖于求职者自身权利意识的觉醒,以及沿袭日久的社会习俗的革新。在探究就业歧视的原因时,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可罗夫指出,歧视作为一种社会习俗,与形成稳定的经济结构关系具有相容性。原因在于,当歧视在社会上形成了一种习俗、传统或不成文的规范,对某一群体的歧视成了一种普遍的做法。这种歧视的非正式制度不仅会促使有偏见的人采取歧视行为,而且会迫使本来不愿意歧视的群体采取歧视行为。因此,要从根本上改变目前就业歧视的问题,还是要立足于每个人“认真对待权利”。
反对就业歧视,不仅是建立一个人人平等的社会,更重要的是建立关怀和分享的机制。在美国,就有一个保护公平就业的监督机构—公平就业机会委员会,这个委员会不仅可以给就业者的投诉提供援助,对用人单位还起到警钟的作用。据了解,美国报纸上的招聘广告,大都只写明职位、报酬等,至于年龄、性别、种族、身体健康、宗教信仰、国籍、家庭状况等方面的要求,则很少看到。即使面试时,这些问题也都被排除在外,雇主们很清楚,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涉嫌就业歧视,成为被告。成为被告并不可怕,即使被判赔偿也不可怕,可怕的是惩罚性赔偿,动辄就是天文数字,公司越大赔得越多。对中国来说,这是一个值得借鉴的样本。
实现每个人的“中国梦”,就是要让更多的人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从大学生就业角度来说,更应如此。
(编辑 师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