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贪腐案在最高检的新闻发布会上被提起诉讼,其中有两个“100”在案情描述里显得格外醒目。2005年至2014年,王天朝利用担任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医院基础工程建设、医疗设备采购、医生岗位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现金人民币3500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8000余万元的房产100套、停车位100个。据介绍,白恩培主政云南期间,王天朝主动成立了领导保健组,对领导的保健工作相当上心。(4月28日 北京青年报)
近几年,“医患关系”一度成为居高不下的热门词汇,医生的冷漠会诊,各种医疗事件的频频出现,一次次伤了患者的心,也一次次将医院推上了“风口浪尖”。然而,就在医患关系紧张态势刚见起色之时,“双百院长”又冷不防的出现在了公众视野,各种声讨之声瞬间弥漫了这几日的网络。在医患信息极不对称的大背景下,和谐医患关系的建立更多需要医生的仁者医德心来充分发挥正能量作用。然而,本应救死扶伤的神圣场所,却成为院方领导敛财的空间,不能不让人深思和慨叹,试问:医者不医何时休?
在笔者看来,此次“双百院长”事件的责任应当归于以下几方:首当其冲该自责的就是当事人的院长。院长不履行作为领导的职责,不好好管理医院,救死扶伤,让医院更好的正常运转,反而谋私利,聚钱财,将一份神圣的职业抹上了褪不去的污点,职业道德何在?为官之心何在?
其次,该自责的还有监管部门。没有买卖就没有贪腐,如果王天朝的“良苦用心”得不到上级的“垂怜”,所做的一切也都是付诸东流。投上司之所好,某一己之私利,是王天朝在职期间的工作原则。可见,对于医院贪腐的惩治还要继续深入,不能流于形式。
医护人员仁者医德的养成,绝非仅靠医护人员自律就能天然形成,必须加强卫生行政部门的他律建设。因此,作为医院和医护人员及其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加大惩处力度,坚决杜绝这一现象的再次发生。(沈佳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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