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上新西部网
  • 不良信息举报窗口
您的位置:
当前位置: 首页 >> 西部时评 >> 正文
让下达“罚款指标”的工商局尝尝被罚滋味
2014-10-16 15:30:25 来源:长江网

昨天,一份河南省工商局专门下发的《关于迅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专项督导省工商局罚没收入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在网上热传。该通知中提及,要全员上阵、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确保11月底前完成年度罚没收入任务。昨天,有媒体向河南工商系统内部人士求证,并确认了这份文件的真实性。(10月14日 京华时报)

如果没看到这条新闻,恐怕很多人都不知道工商局罚款还下达指标,当成财政收入的来源,而且还与各种经费款项挂钩、与年终奖惩挂钩。这就意味着工商这个国家行政机关必须靠罚款过日子。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重压之下,工商执法人员为了完成指标,为了不被扣钱,为了多拿奖金,自然就会向商户伸出“乱执法”的黑手。工商管理人员就会不去好好引导企业如何遵纪守法,而是“放水养鱼”,巴不得企业违法经营,从而找到处罚的借口。甚至有可能还会故意怂恿、包庇企业违法经营,只要企业交纳一定的罚款,就对违法违规现象睁一眼闭一眼,从而“双双获利”。因此,工商部门把执法当成了“创收”,是一种违法行为,应该对这个工商局进行处罚。

工商部门有执法权,也有罚款权。罚款,是为了处罚不正当经营行为,是一种教育手段,而非目的。工商部门只要严格管理,认真引导,工商户违法违规经营的情况只能逐年减少,河南工商局向下辖局下达罚款指标,而且指标逐年提升,显然是违背客观规律的。从这个工商局发文催各地加快完成罚款任务这一做法来看,说明罚款完成任务的难度越来越大。因此,指标完成越困难,说明当地市场秩序越好;反之罚款任务完成得越快越多,说明当地违法违规经营的商家越多,市场秩序越糟糕。也说明当地工商部门的工作没有做好,更说明这种罚款没有取到应有的作用。而这个河南工商局的做法,却使工商管理工作做得好的地方,因完不成罚款任务而少拿了经费和奖金;而一些市场秩序十分混乱的县市,则可能因为超额完成罚款任务而受到表彰和奖励。这种做法显然是本末倒置,是明显的“乱作为”。因此,这样的工商局应该受到处罚。

工商部门一项重要的功能就是查处商业经营中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问题。我们常常听到“假一罚十”,“双倍赔偿”等等说法。因此,有关部门应该查一查河南工商局及下属县市工商部门在完成“罚款任务”过程中有没有乱罚款,“假罚款”,与不法企业相互利用,弄虚作假等问题。如果有,是不是也要让他们做个示范,尝尝“假一罚十”的滋味。(长江网 胡建兵)

(责任编辑 王顺利)

63K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12377
手机举报APP下载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63907150 / 029-63907152
新西部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029-85260304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拥有新西部网所有版权 备案号:陕ICP备06011504号-3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