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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官”和“发财”须两道
2014-07-03 10:34:36 来源:新西部网

《秘书工作》杂志2014年第6期摘发习近平《办公厅工作要做到“五个坚持”》一文,习近平在文章中对做好新形势下中央办公厅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提出干部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习近平说,我刚当干部时就想明白了一个道理,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当干部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当干部。(7月2日人民网)

关于“当官”和“发财”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有过多次论述。早在当年任宁德地委书记时,习近平就告诫官员:“不要看到经商发财而感到怅然若失……如果觉得当干部不合算,可以辞职去经商搞实业,但千万不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而李克强总理也在去年“两会”的记者招待会上表态:“自古有所谓‘为官发财,应当两道’。既然担任了公职,为公众服务,就要断掉发财的念想。”可以说,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当官”和“发财”的关系处理和要求上是一脉相承,高度清醒的,他们语重心长,掷地有声的话语,既表明了党和政府反腐倡廉的决心,也是对所有党员干部的提醒和警戒。

其实,我国自古以来就有“为官发财,应当两道”之说。民族英雄岳飞说:“文官不爱钱,武将不怕死,则天下太平”。清廷名臣曾国藩的文治武功世人皆知,其为官清廉更令人敬佩,他曾立下誓言:“此生决不靠做官发财,为后人敛集财富”。民族英雄吉鸿昌将军有个“碗铭”——“作官即不许发财”,含义很明确,就是不许利用官位抑或职位来聚金敛财、受礼索贿,更不得因当官而暴富。这在当时社会腐败、贪官污吏盛行的情况下,官至二十二路军总指挥的吉鸿昌能始终恪守着“做官不发财”的信条,实在难能可贵。还有方志敏烈士在《清贫》里的话:“清贫洁白的生活,正是我们革命者能够战胜许多困难的地方。”

“发财致富”是人类本能的欲望之一。追求发财本身并非罪恶,个人的存在和社会的发展,都要以财富的增值为重要条件。但对于党的干部来说,由于我们党的性质所决定,党的干部都是人民的勤务员,都应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个称职的政府官员、一个遵纪守法的政府官员,是没有发财的途径和机会的,是不可能发大财的,“当官”与“发财”是水火不相容的。如果谁因当官发了大财,那他发的很可能是不义之财,是人民的财。从中国历史上来看,那些发了大财的官员,最终都是没有好结果的。“人不能把金钱带入坟墓,金钱却可以把人送入坟墓。”这些年不断查处的腐败案件,就是由于一些人在“当官”和“发财”的价值观和权力观上出了问题,最后让人生轨迹跑偏。那些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的干部,最终既丢了乌纱帽,发财梦也成为泡影,“鱼”与“熊掌”兼失。

“当官”和“发财”须两道,对今天的党员干部来说,尤为重要。因为在我们党长期执政的条件下,各级党员干部尤其要划清“当官”与“发财”的界限,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而不能“金黄银白,但见了眼红心黑,哪知头上有青天”,整天以聚敛钱财、富妻荫子为能事。更不能奉行“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的错误思想,把当官、掌权、发财作为一个等式,掉进了钱眼里,成了金钱的奴隶。如果既做官又想发财,一只脚踏两只船,不但会毁了自己的幸福,也会损害党和人民的事业。

所谓官有官道、商有商道,君子爱财,必须取之有道,拒腐防变,更要行于正道。作为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既然选择了从政,就该把钱财等身外之物看得淡一些、再淡一些,守住自己的那口人生清泉,把人民赋予的的权力用来为国家和人民谋利益,而不能把它变成谋取个人或少数人利益的工具;就要时刻牢记“当官”和“发财”须两道的道理,正视权力,善待权力,严于律己,严于修身,洁身自好,守住底线,做到“为官发财,两道分明”,坚持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物不拿、不净之地不去,做一个让老百姓称赞的清官,做一个让亲人引以为荣的好官。如此,方称得上是为民谋事,为民做官。(袁浩)

(责任编辑 王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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