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国家层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已上报国务院,近期将发布。根据规划,以政务、商务、社会、司法等四大领域为主体的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实现了社会信用的全面覆盖;2017年,将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的统一平台,实现资源共享。(5月5日《经济参考报》)
建立以公民身份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代码制度,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的统一平台,是不是意味着,今后,公民个人的信用信息,有关部门了如指掌,只要愿意去查,就能查得一清二楚,没有秘密可言。古人说,人无信不立。有了信用代码,再不爱惜羽毛,就很可能处处遇阻。
5日,还有一条消息激动人心。日前,媒体报道称,作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牵头部门,国土资源部已经开始着手起草“不动产产权产籍调查规程”以及相关技术标准。当有一天,信用代码和不动产登记相遇了,会是什么结果?可以想象一下,不动产登记之后,公民个人的房产,有关部门再熟悉不过了。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后,金融、工商登记、纳税、社保、交通违章信息都被掌握了,只要相互对比的话,很容易发现不一致的情形。
届时,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基本上可以高枕无忧,反正财富有限,不动产登记正好保护了自己的财富。社会信用体系也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限制无良的资方。个人即使有小的信用问题,也不必当回事,反正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谁会反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呢?跟反对不动产登记的人,基本上是重合的。都希望信息不透明,好雪藏自己的不合法财富。既然不动产等财富的来源不合法,为了维护不合法的财富,信用方面也必然会存在问题。财富来源不合法,要么是公职部门的腐败分子,利用职权获取非法利益;要么是不法商人,通过不正当途径谋取不正当利益。有问题的官员和商人往往又勾肩搭背,互相利用。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在地方,具体落实也在地方”。既然会触及地方部分人特别是一把手官员的利益,就要当心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此前,根据住建部的设想,2013年6月底住房信息联网工程扩展到500个城市,遗憾的是,这一目标如今被推迟到2020年。有前车之鉴可以参考。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庞大工程,规定了时间表,按时完成不用太担心。最令人关注的还是,能不能保证质量。如果个人信用代码,涉及到敏感人物,就进行“缩水”,信用代码就偏离了初衷。如果为了信用代码的准确,不把信用代码作为腐败的线索来反腐,信用代码的价值又打了大大的折扣。这是一个两难问题,又是必须解决的问题。这一问题不解决的话,留下的后遗症,又需要来一场漫长的治疗。
(责任编辑 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