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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飞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3-06-05 09:19:00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网站消息,日前,王雁飞同志任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党委委员兼法学会会长,提名为自治区公安厅厅长人选,不再担任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成员职务;苏德良同志不再担任自治区党委常委、委员、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党委委员兼法学会会长职务。

主要经历:

王雁飞,男,汉族,1963年2月生,河北赞皇人,研究生学历,宪法学专业,法学硕士,中共党员,1986年7月参加工作。

1992年2月至1993年6月河北省委办公厅信息调研处副处长;

1993年6月至1994年6月河北省委办公厅秘书二处副处长;

1994年6月至1994年9月河北省委办公厅秘书二处调研员;

1994年9月至1997年5月河北省委办公厅正处级秘书;

1997年5月至1998年4月河北省委政法委协调督办处处长;

1998年4月至2001年7月河北省委政法委副秘书长;

2001年7月至2004年6月河北省邢台市委副书记;

2004年6月至2006年4月河北省委政法委委员,秘书长;

2006年4月至2008年1月河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8年1月至2008年2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书记;

2008年2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2013年5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党委委员兼法学会会长,提名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厅长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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