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上新西部网
  • 不良信息举报窗口
您的位置:
当前位置: 首页 >> 乡村振兴 >> 正文
陕西省扶贫办七项规定规范参与公款吃请行为
2015-07-06 14:14:59 来源:《陕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程伟)7月1日,省扶贫办就工作人员参与公款吃请和私人吃请提出七项规定。规定要求,一是省办工作人员不准参加公款宴请和吃请。外单位安排的凡是超范围、超标准的公务接待,严禁参加。外出参加会议、考察和学习培训等活动,不得借机参加同行基层单位安排的公款吃请。二是不准接受基层单位吃请。对到基层单位开展公务活动,原则上应在各级的“廉政灶”等单位内部食堂就餐。三是不准接受企业安排的吃请。到企业开展公务活动,不得接受企业的接待安排甚至宴请,不得利用企业的招待场所搞变相吃喝。四是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当事人、请托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应当坚决拒绝。五是对于带有明显目的性的同学会、老乡会等私人聚会应慎重参加,自觉回避。六是对于他人大操大办的婚丧嫁娶宴席,不盲目捧场,应自觉回避。七是对于违反规定、有损形象的饭局应自觉回避。

(责任编辑 王顺利)

63K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12377
手机举报APP下载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63907150 / 029-63907152
新西部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029-85260304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拥有新西部网所有版权 备案号:陕ICP备06011504号-3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