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将加大对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补助资金投入力度,省财政按每村每年2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并于2015年实现全覆盖。”近日,记者从贵州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培育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获悉的。
近年来,贵州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较快,但由于多方面原因仍面临诸多困难。《意见》要求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健全奖补挂钩激励机制,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
《意见》要求相关部门在安排土地出让收入时,投向农村的部分要向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倾斜;加大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补助资金投入力度,省财政按每个村每年2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2015年实现全覆盖。
为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意见》还提出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引导农村各类产权、资源流转进入交易平台,通过拍卖、招投标、网络竞标等方式,实现保值增值。赋予农民对落实到户的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保护严格、流转规范、监管有力”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责任编辑 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