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3年普惠性幼儿园认定之后,2014年自治区重点民生工程划拨8.1亿元专项资金,加大力度扶持城乡学前教育均衡发展,缓解“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
18日,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今年8.1亿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支持公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及孤残幼儿、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解决“入园难”问题。
其中,安排5000万元,对城市公办、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给予资金支持。
从2013年起,新疆开始认定普惠性幼儿园,其中乌鲁木齐2013年就认定了82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国家拿出870万元对这82所幼儿园进行补助。享受政府资金补贴后,幼儿园的新管理费每月不超过500元,孩子原来用塑料和帆布做的床换成了木质硬板床,粉刷教学班和修缮幼儿园铁栅栏也全部列入改造范围。
此外,今年为逐步解决城市贫困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园家长负担过重问题,还将安排1800万元,对城市公办幼儿园3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给予减免学费、生活补助;另安排7.44亿元保障农村地区学前双语幼儿园稳步发展,将全疆农村学前两年45万名在园幼儿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给予公用经费、伙食、教材费、采暖、园舍维修等补助。
据了解,自去年起,新疆开始建立学前双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障全疆农村各民族幼儿享受免费学前两年双语教育。目前,新疆幼儿园公用经费标准已提高至每年每名幼儿600元,伙食费提高至人均1000元,幼儿读本补助人均90元,并增加了人均120元取暖费。
在解决基层幼儿双语教师匮乏问题上,今年自治区将为2537名学前双语临聘教师给予工资、社保等工资性补助,以稳定基层学前双语教师队伍。
(责任编辑 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