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 每年9月2日为“朝鲜语言文字日”
3月25日,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延吉召开。
会议听取了州人大常委会主任车光铁传达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草案)》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朝鲜语言文字日”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终止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辞职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为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尊重自治民族语言习惯、支持朝鲜语言发展的良好氛围,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传承民族传统、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发展民族特色经济,繁荣发展朝鲜族语言文字工作,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每年9月2日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朝鲜语言文字日”。
车光铁在会上指出,建议州政府紧密围绕强力推动“五大发展”和全面加快“五个延边”建设的总体目标,采取更加有力的实施路径和载体抓手,进一步强化“十二五”后半期任务的推进落实,确保发展和民生各项任务目标的顺利完成。《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草案)》的指导思想明确,总体目标清晰,保障措施可行,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对增强我州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城市综合竞争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希望州政府严格执行规划,认真抓好推进落实。在贯彻落实《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方面,希望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更好地将《条例》落实好。设立“朝鲜语言文字日”,将为进一步营造尊重自治民族语言习惯、支持朝鲜语言发展的良好氛围,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传承和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繁荣发展朝鲜族语言文字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实习编辑 杜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