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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生元等6家乳粉企业以6.7亿天价被罚
2013-08-07 15:43:37 来源:中国广播网

原标题:发改委开反垄断最大罚单 6家乳粉企业被罚6.7亿

国家发改委8月7日宣布,合生元等6家乳粉企业因违反反垄断法,限制竞争行为共被罚约6.7亿元,成为中国反垄断史上开出的最大罚单。

合生元被发改委罚款1.6亿元

合生元发布公布称,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广州市合生元8月6日接到国家发改委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处罚决定书,因广州合生元在与其经销商的经销协议中约定固定产品价格,违反中国反垄断法,而被罚款将近1.63亿元人民币。今日合生元(01112.HK)低开1.43%报41.200港元。

据了解,6月27日,作为国产超高端奶粉品牌,合生元最先承认接受发改委反垄断调查。此后众多高端奶粉品牌浮出水面,包括美赞臣、多美滋、惠氏、雅培、贝因美、合生元、美素佳儿、恒天然、明治等。7月9日和23日,合生元相继公布了赠送积分和下调奶粉价格整改举措。

而截至目前,被调查的企业都已纷纷宣布下调有关奶粉价格,降价幅度在3%至20%不等。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表示,上述企业都存在对不遵守其规定价格的经销商进行罚款、扣除返利或停止供货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据新华社)

贝因美因提供证据免除行政处罚

贝因美6日发布公告称,已经收到国家发改委的《免除行政处罚决定书》,发改委认定公司行为构成了价格垄断,但由于主动提供证据,因此免除其行政处罚。

公告显示,贝因美前期曾有涉嫌价格垄断被发改委调查,经发改委调查,公司存在通过合同约定、价格管控、扣除保证金、停止供货等方式,对下游经营者向第三人转售乳粉的价格进行固定等违法事实。

决定书指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了价格垄断。但鉴于公司主动向发改委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依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发改委决定对公司免除行政处罚,公司应当立即停止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

《反垄断法》相关条款显示,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

前期发改委对奶粉行业实行价格反垄断调查,贝因美牵涉其中,公司曾表示为进一步响应国家号召,助力婴幼儿奶粉市场健康发展,对婴幼儿配方奶粉主要品项标准出厂价下调了5%~20%。

近期,贝因美发布中期业绩修正公告称,预计今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60%至110%(原预计20%至50%)。(据中国经济网)

发改委:《反垄断法》不反对垄断地位 反对垄断行为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4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反垄断法》并不反对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反对的是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这既符合中国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发展规模经济的政策,又能够有效制止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破坏竞争的行为。

许昆林说,《反垄断法》实施五年来,有关部门查处了一批价格垄断案件,其中不乏一些大案要案,对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以来,韩国三星等企业液晶面板价格垄断案、茅台五粮液价格垄断案、上海黄铂金饰品价格垄断案、洋奶粉价格垄断案等相继被查处。

许昆林说,今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加大反价格垄断工作力度,严格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消费者利益。

许昆林说,首先需要澄清的概念是垄断地位和垄断行为。中国《反垄断法》并不反对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反对的是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当然,由于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企业的特殊性,通常会受到反垄断执法部门的密切关注,以防止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许昆林还表示,中国《反垄断法》并没有对不同所有制的企业进行区分。只要经营者违反了《反垄断法》相关规定,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都会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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