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消息:8月5日中午,上海市纪委市监察局官方微博“廉洁上海”,就上海高院4名法官涉“夜总会娱乐事件”发表“微评论”:令法律失去尊严、司法蒙羞、正义受损。
上海市纪委市监察局认为,正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这一案件再次证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目前,上海纪检监察部门正在对案件进行严查,维护中央八项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维护党和政府形象,保障上海政治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此前,“廉洁上海”已于4日13时33分许对外通报,“市高院民一庭庭长陈雪明等4人已停职接受调查”。
西安晚报《法官“招妓”风波 有线索当有真相》:有图有真相,有视频显然更具说服力,但从视频仍不能判断法官招妓属实,真相犹待上海纪委调查。不过,如果这几名法官果真招妓,那真是节操碎了一地。法官是维护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他们没有节操,如何维护社会公平?有人轻描淡写地为他们辩解,“法官只要办案公正,天天去嫖都无妨”。
这真是奇谈怪论。别说是法官,即便是一般公民,卖淫嫖娼也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官自然不能例外。
再说,法官集体招妓,是否动用公款?如果有人买单,谁买的单?为何买单?其中,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和司法腐败?顺藤摸瓜,也许能发现不少触目惊心的事实。简单以私德论之,纯属故意模糊焦点,为这几名官员开脱。
当然,法官有没有招妓,尚不可知。即便没有招妓,但其行为不端,亦违反相关规定。《法官行为规范》第八十条明确规定,“约束业外言行,杜绝与法官形象不相称的、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不良嗜好和行为,自觉维护法官形象。”第八十七条规定,出入社交场所,参加社交活动要自觉维护法官形象。这几名法官与娱乐场所的女性又是牵手又是勾肩搭背,明显违反《法官行为规范》,这绝不是私德问题,岂容轻描淡写,故意淡化?
据爆料人表示,网上公布的视频是经过剪辑的,自己握有5名官员集体嫖娼的全过程视频,时长约为2小时。同时还掌握赵明华包养二奶以及其在外消费的资料,愿意配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调查。既然如此,相关部门就应该果断出手,迅速还原真相。据报道,事发酒店悬挂“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饭店”铭牌,其官网号称“上海市人民政府的重要接待基地”。这同样是不容放过的线索。
法官“招妓”风波,之所以备受关注,在于它突破了公众的心理承受底线,本该威严正气的法官,是大众眼中的法律守护者,应是道德表率,竟然如此不堪。试问,像这样的法官还有多少?法官不是不能出入娱乐场所,但一定遵守规定及法律。相比于一般公民,法官更应该敬畏法律法规,如果连法官都摈弃操守,法律还有尊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