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狼山镇居民高林中的房子因自来水管道长时间漏水,致使他家墙体出现多处裂缝,而且裂缝越来越宽,好端端的房子变成了危房……临河区农村供水总站的蔺主任表示,高林中家墙体裂缝之事供水部门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他们愿意继续与高林中进行协商解决,但对高林中提出的赔偿7万元的诉求不能接受。(6月27日《北方新报》)
房子已经成了危房,相关赔偿却还不见动静,所能听到的消息就是“再等等”,这样的答复对住在危房里的高家而言,无疑是残酷的!试想,本来可以安居乐业的高家,如今因为房子的事而焦头烂额地奔波,是不是很无辜?而这种无辜是怎么造成的,该谁来负责?答案很明显:临河区农村供水总站!
可是事情现在却陷入了僵局,高家希望尽快解决,供水部门却以赔偿金太高为由不愿接受高家的要求。问题是,不愿接受也不能再拖下去啊!事实已经很显然,高家的房子需要尽快进行维修保护,否则问题会越来越严重。如果一直不解决,维修的费用也只会越来越多,而对住在危房里的高家来说,则更是危险的安全隐患!
在我看来,既然供水部门已经承认了他们的责任,那么就该拿出认真负责的态度来,不要只认错却不改错。如果对高家的赔偿要求有异议,那么供水部门就请专家来鉴定,然后提出你们的解决方案来与高家协商,而不是两肩一耸,把难题留给受害者一方来解决。与供水部门相比,处于弱势的高家毕竟能力有限!(谢林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