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清收被侵占蚕食林地,实施停耕还林,修复长白山林区植被,我州将利用3年时间全面开展林地清收还林工作。
从今年7月份至2016年末,我州以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和城镇周边、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及景区附近、江河两岸、水库湖泊周围等生态区位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区域的林地;毁林开垦侵占蚕食的林地;20度以上坡耕地;采伐迹地和参后地;小片荒和“挂画地”;对外承包用于耕种的林地;国有林业局和国有林场职工工资田等作为重点范围进行清收。
此项工作分为宣传发动、再摸底清查、全面清收、停耕还林和总结验收5个阶段进行,今年8月开始,各县(市)将组织乡镇政府、农业、土地、畜牧、林业等相关部门,进行GPS面积实测、绘制图纸、登记造册工作,并单独建立林地清收还林台账,明确四至边界,签订地块认定书,彻底摸清本辖区内被开垦侵占林地清况。随后,各县(市)政府和国有林业局、经营局将根据调查摸底结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清收。预计2015年4月1日前完成全面清收,开始实施停耕还林工作。
(责任编辑 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