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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粤两省(区)检察机关携手共护西江流域生态环境
2019-10-25 10:34:36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人民网梧州10月22日电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贵港市,广东省肇庆市、云浮市四地检察机关在梧州市人民检察院举办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框架协议签约一周年纪念仪式暨新闻发布会,共商两省(区)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合作大计、共谋两省(区)四地检察机关共赢良策。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领导、梧州市人大领导,梧州、肇庆、云浮、贵港四地市检察长,中共梧州市市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四地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四地辖区内西江流域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及市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海事、航道管理等行政单位领导出席本次活动。

去年9月27日,梧州市人民检察院与广东省肇庆市、云浮市人民检察院达成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框架协议。在协议签订一周年之际,为全面贯彻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形成“南向、北联、东融、西拓”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持续深化两省(区)四地检察协作,服务保障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贵港市人民检察院也受邀作为新增成员签署该框架协议,这标志着粤桂两省(区)四地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领域的交流协作上开启了新篇章。

根据新的《框架协议》,肇庆、云浮、梧州、贵港两省(区)四地检察机关达成七点共识:一是开展西江流域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集中大排查;二是搭建跨越两省(区)四地的信息共享平台;三是建立共同部署专项活动机制;四是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机制;五是建立类案统一尺度机制和重大个案协作机制;六是建立定期联席会议机制;七是建立人员培训合作机制。会议要求两省(区)四地检察机关以签署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框架协议为开端,主动抓好各项决策部署和协议内容的落实落地,因地制宜开展好工作,为全面改善西江流域生态环境、打造西江生态安全屏障和共建珠江—西江经济带千里绿色生态走廊作出应有的贡献。

“梧州市检察机关将与肇庆市、云浮市、贵港市三地检察机关努力凝聚保护西江流域的最大合力,进一步发挥框架协议联络纽带作用、办案助推作用、创新带动作用,真正让西江也成为造福华南地区人民的幸福河!”梧州市人民检察院黄昱检察长在活动中表态。

签约仪式后,梧州市人民检察院与肇庆、云浮、贵港等两省(区)四地检察院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社会公众关心的依法治理跨省垃圾倾倒、破解非法码头拆除等热点焦点问题予以回应。与会代表还前往西江流域上游浔江藤县段开展实地考察活动,进一步深化粤桂两省(区)四地检察机关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展示梧州市检察机关履行《框架协议》所取得的工作成效。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此次活动是肇庆、云浮、梧州、贵港两省(区)四地检察机关加强区域沟通协调配合的再升级,必将进一步提升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的层次和质效,更好地保护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梧州市检察机关将与肇庆市、云浮市、贵港市三地检察机关相互支持,加强协作,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加大对西江流域破坏生态资源、污染环境的公益诉讼案件的查办力度,积极摸排公益诉讼线索,增强生态检察联动效能,自觉把公益诉讼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为促进西江流域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贡献检察力量。(邓铁军 林华明)

(责任编辑 姜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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