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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四十年:在改革创新中飞跃发展
2019-01-11 13:24:22 来源:《新西部》杂志2018年12月上旬刊

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作为我国农村改革的最根本的遵循,在引导农民脱贫致富的过程中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近年来,中央又将扶贫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使农村反贫困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形成了中国特色脱贫攻坚制度体系,为世界减贫事业贡献了“中国方案”。

改革是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的不竭动力。回顾农村改革四十年的历程,改革力度大、持续性强,从小岗村包产到户开始,中国农村一系列改革举措,标注了“三农”演变的光辉印记。农村改革发展的成就是辉煌的,所积累的经验弥足珍贵,对于指导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尊重主体地位,激发农民创造活力

改革开放前,广大农民吃不饱、穿不暖,生活在贫困的边缘,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严重被束缚。在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的大国,进行农村改革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伟大创举,没有现成的、可照抄照搬的经验。在“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中,我们坚持把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发挥群众的首创精神,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作为农村改革的最根本的遵循。正是由于我们的改革始终为了人民,善于总结基层的实践创造,人民就有了无限的动力和创造力,这表现在农村改革的每个步骤、每个环节的具体推进上,比如,从20世纪80年代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乡镇企业,到现阶段的土地股份合作制、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以及生态农业等,都离不开农民在实践中的探索创造。由于农民的创造性被激发,农民收入也保持了持续快速增长,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134元增加到2015年的10772元,年均增长率7.28%。

农村改革使陕西涌现出一大批能人,带动了村域经济蓬勃发展,如宝鸡市东岭村探索形成“以企带村、村企合一、共同发展”的致富模式,礼泉县袁家村以乡村旅游为带动形成三产融合,西安市和平村以工业园区为带动推动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等成为全国农村改革创新的“样板”。

面向市场需求,优化农村产业结构

改革开放四十年,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逐步转型的四十年,农村改革也在市场化的进程中不断探索前进。改革之前,几乎所有的生活物资都要票供,在解决温饱问题上徘徊不前。农村开始推广家庭联产承包制后,短短几年农村就实现了大丰收,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农业生产稳步提高,主要农产品市场供给充足。1978年全国粮食总产量仅有6000多亿斤,到了2017年粮食总产量突破13000亿斤,吃不饱饭彻底成为历史。林、畜、禽、水产品产量稳居世界第一,棉花、油料、糖料、蔬菜、水果等主要经济作物保持较高产量水平,成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压舱石”。

在各类农产品总量跨越式增产的同时,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日益凸显,“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逐步建立。围绕市场需求和变化,农业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和布局结构不断调整和优化,第一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78年的28.1%下降到2017年的7.9%;农村内部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坚持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品牌建设等成效显著,2017年在农村三次产业增加值中,三次产业的比重分别为33.5%、51.7%和14.9%。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消费者需求和市场的多元化,大力发展优质、安全、适销对路的农产品,农村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乡村共享经济、创意农业、生态产业蓬勃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加速。

陕西依托自然资源禀赋和独特地理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把现代果业作为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紧握苹果、猕猴桃两个拳头,带动柑橘、鲜食枣、葡萄、梨、桃、樱桃、石榴等各类水果多样化差异化发展,特别是苹果、猕猴桃等面积和产量均居世界首位,苹果出口到北美、中东、非洲、欧洲等80多个国家和地区,果业不仅成为陕西一张靓丽的名片,也是农民脱贫致富的“金蛋蛋”。

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广大群众共享成果

我国始终把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作为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深刻认识到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特别是2004年以来的15个中央“一号文件”基本构建了成熟稳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体系。四十年农村改革的过程,是统筹城乡发展,“三农”投入逐步加大的过程,也是让城乡居民享有同等的权利、机会和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过程。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新阶段,坚持问题导向,优化制度供给,加大了反哺农业的力度,国家取消农业税、牧业税、特产税,把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城乡之间发展更加协调,亿万农民有了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实现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大体相当。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城乡之间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协调发展,广大农民能够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二是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如陕西的神木市、府谷县、高陵区和杨陵区等县域牢固树立城乡融合发展的理念,统筹推进产业发展、农村产权改革、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等重大制度创新,不仅拓展了整个县域经济发展空间,而且促进了要素资源城乡双向流动,为城乡统筹发展探索出一条新路子。三是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加快。从加快推进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健全市民化推进机制等方面,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实现了农民工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社会。四是加大脱贫攻坚力度。确保到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党作出的庄严承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中央将扶贫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以“两不愁三保障”为目标,坚持精准脱贫、精准扶贫方略,下足绣花功夫,农村反贫困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形成了中国特色脱贫攻坚制度体系,贫困发生率由1978年的97.5%下降到2017年的3.1%,为世界减贫事业贡献了“中国方案”。

依靠创新驱动引领,提升各类要素活力

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家园,就必须最大限度激发农村各类资源要素的活力,为三农发展注入新动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农业出路在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关键在科技进步。我国农业农村科技工作要面向世界农业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现代农业建设主战场,不断提升农业农村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水平,有力支撑了农业现代化。农业的振兴离不开人才的支撑,我们让各类创新创业人才到乡村的舞台上施展才华,以人才为牵引带动技术、信息、资金、管理等创新要素集成下乡,为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注入“新鲜血液”。持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强化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职责,创新农村信贷担保抵押方式,加大农业和农村保险支持力度,加快健全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开放以来,在各类生产要素的聚集下,我国用占世界9%的耕地解决了占世界近20%人口的吃饭问题,为全球农业发展做出卓越贡献。

陕西作为全国重要的农业大省,依托杨凌科技优势,增加资本与技术等生产要素的投入,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4%,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55%,这标志着我省农业生产已经完成了由传统农业改造到现代农业建设的转变,实现了以机械作业为主、主要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的根本性转变。

回顾历史是为了更好的前行,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吹响了新时代“三农”工作的号角。坚持和发挥发展好四十年积累的农村改革经验,尊重农民意愿,不断深化改革,在难处发力,在关键处发力,用好改革红利,释放农村活力,才能谱写好新时代农村发展新篇章。

作者简介

王建康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科研处处长、研究员

(责任编辑 王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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