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敏玲,女,1962.11出生,中共党员,咸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工作。10年前,她的丈夫在参加完省委一个会议之后,不幸发生车祸遇难身亡。面对这从天而降的灾难,党敏玲选择了坚强。她努力工作,瞻养公婆,培养幼子,关爱群众,用一颗大孝、大爱之心诠释了人生的价值和人民警察的责任,用一个普通人的爱心和光亮传递着温暖,感染着周遭,汇聚出清泉滋润四方的大爱。
她十年如一日,自己省吃俭用,坚持资助贫困大学生、留守妇女儿童、下岗工人、交通事故受害者、边远山区的贫困母亲、重病癌症妇女等上千人次。她工作之余走遍了咸阳的山山水水,农家田地,为贫困群众送去了书籍5万多册,学习用品2万多件,生活洗涤用品6000多件,体育用品1万多件,衣服3000多件,米面油3000多公斤,亲手缝制床单被套300多套,棉被300多床,编织毛衣100多件,蔬菜2000多公斤,药品、保健品3000多盒,农忙时节帮留守老人干农活更是多的谁也记不清。
多年来,有多少人接受过党敏玲的帮助,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她被所在单位、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先后20余次授予荣誉称号,特别是2010年被授予咸阳市三八红旗手;2011被授予省优秀巾帼志愿者;2012年2月“姐妹爱心团”被授予优秀巾帼志愿服务队;2014年被授予“陕西好人”荣誉称号。
一个好人照亮一片,一个群体温暖世界,党敏玲就是这样的人,以个人之力将爱传递,犹如一个火种,燎原出最绚烂的美丽,汇聚出最质朴的人间温暖。
(责任编辑 姜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