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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陕西省第四届道德模范杨小卫事迹简介
2015-10-30 14:21:51 来源:新西部网

杨小卫,男,1990年3月20日出生,汉族,宝鸡市陈仓区人,大专文化,中共党员,2012年5月参加交通协管员工作,生前系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陈仓大队周原中队交通协管员。

2013年2月23日,杨小卫同志由陈仓大队周原中队民警蔡伟春带领,在周原中队虢镇北坡检查站执行春运安全检查任务。19时许接到大队指令,在民警蔡伟春带领下,与交通协管员雷继望、张高峰等四人赴“2013.2.23”交通事故现场(虢镇北坡)执行维护现场秩序、疏导滞留车辆任务。到达现场后,四人与陈仓大队副大队长白高林、陈仓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郝林琦等一同疏导车辆、恢复现场交通秩序。20时10分许,现场采取单向通行的疏导方式,当放行上行车辆时(由南向北),上行的第一辆拉运水果的正三轮摩托车由于车重坡陡无法起步,为尽快将因交通事故管制而滞留在现场的车辆分流疏导,杨小卫积极与白高林、蔡伟春、郝林琦等同志及群众一同帮助推移拉运水果的正三轮摩托车,但推行数米之后该车仍然无法起步,民警蔡伟春建议由他驾驶该车帮助挪走,该车驾驶员化绪让随即与杨小卫一同在正三轮摩托车左侧帮助推行车辆,就在此时,杨小卫发现有一大货车从坡上冲下,随即大声呼喊“快跑,车冲下来了!”,提醒旁边的群众和战友,并用力将身旁一同推车的正三轮摩托车驾驶员化绪让推向一旁,但由于失控车辆车速太快,致他同正三轮摩托车被迎面碰撞,致使正三轮摩托车将其碾压,杨小卫当场壮烈殉职,献出了年轻的生命,保护了在场的群众及战友。

2013年10月杨小卫被陕西省人民政府评定为烈士。2013年12月杨小卫被授予“第三届宝鸡市道德模范”称号。

(责任编辑 姜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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