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智华,女,1984年1月出生,党员,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151号盛世太白小区居民,励志讲师。她的父亲是一位普通农民,母亲去世,家境贫寒。她从小因火灾失去双臂,用“双脚”同命运展开了顽强地抗争,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学会了用脚吃饭、写字、穿针引线、弹琴、书法绘画、操作电脑等;为了照顾患病的母亲,她用一双脚给母亲煎药喂药;为帮助更困难的同学,她省吃俭用把自己的生活费捐给同学,并为农民工的孩子购买学习用品,教他们作画;她无私忘我,热爱集体,处处热心为同学们服务;她用“双脚”叩开了高等学府的大门,大学期间,她学习勤奋,自强不息,成绩优异;她积极要求进步,一入学,便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现在她已经中科院心理研究的硕士研究生。1997年,李智华被评为通辽市“自强模范”,“全国十佳少先队员”;2003年11月陕西省“绿科”杯文化艺术节,她的书法作品获得二等奖;2004年12月她参加中国青年书法比赛,获陕西省青年A组一等奖;在校期间多次被评为“学习标兵”、“优秀共青团员”,被中国逻辑与语言函授大学评为“十佳学习之星”;2004年12月18日,中国残联、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发出通知,号召全国广大青少年向李智华同学学习。李智华老师还先后应邀赴山东、陕西、山西、河南、河北、福建、广西、山西、河南、广东、内蒙古、湖北、湖南等十几个省市地区为200多所学校,为百万青少年做励志演讲,受到了当地广大青年学生的热烈欢迎,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责任编辑 姜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