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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焦村紫御台商城违法用地百亩调查
2014-10-21 19:07:51 来源:新西部网-《新西部》杂志

紫御台商城住宅楼

新西部网讯(记者 曹小元 实习生 师皎)近年来,国家土地监督部门加大对违法用地问题的查办力度,但土地违法整治形势仍然严峻。陕西省近年来也加大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集中整治,可是这种现象在个别地区依然存在。

近日有群众举报称,富平县焦村紫御台商城存在将100亩商城用地变脸成住宅楼并大肆对外销售等问题。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据公开资料显示:2009年4月13日富平县经发局对焦村商城建设项目进行备案。该项目总建筑面积213140平方米,投资18000万元。建设单位为东上官乡焦村村委会,文件中的法人代表为焦村书记伍存年。

据知情人透露,焦村综合商城管理办公室成立时并没有批准文件,也没有在相关部门备案,也并非法人代表。

在2009年5月27日,伍存年书记以焦村综合商城管理办公室的名义与陕西靖和房地产开发公司、陕西天汇置业有限公司签订94亩土地的建设协议(其他6亩不知所踪),鉴定机关为东上官乡人民政府。

当地村民说,当时的承建商陕西靖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并没有任何建筑承包资格,后来才获得房产证三级资质。

据文件显示,2009年9月29日,富平县人民政府批准征收焦村100亩土地。文件明确规定该土地只能用于综合商城市场建设,即商业用途。不得转让或改变土地用途,否则按违法用地处理。

村民告诉记者,2010年3月5日,伍书记以5万元注册资金成立“富平县焦村紫御台商城”,任总经理,且为法人代表。其注册公司性质为集体企业,经营范围为建材、日用杂货等。然而在富平县工商局并没有查询到上级人民政府、乡镇企业局的批准文件及焦村村委的授权和任命。

据村民反映,2010年4月2日,在没有监察局监督的招拍挂情况下,只有一家竞标单位的焦村紫御台商城以5500万元报价竞得100亩住宅用地,文件显示: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但国土部门也未在相关公众平台上公示。

按照国家规定,十日内要将土地出让金全额缴入地方国库。然而,富平县国土局在未收到5500万土地拍卖金的情况下,竟然为“焦村紫御台商城”办理了土地使用证。

富平县焦村紫御台商城违法用地百亩调查

记者从国家土地督查西安局了解得知,商城建设属于商业用地开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出让的最高年限仅为40年。而焦村紫御台商城的土地使用年限长达70年。

如今,焦村紫御台商城住宅项目以每平方米3200元左右销售,且已售罄。但没有经过房屋质监站的验收,房屋现房销售许可也未办理,但某些住户的房产证已经办理。如果按照每平米3200元,总住宅面积21万平方米的来计算,销售所得约有6亿元左右。

富平县焦村紫御台百亩商业用地缘何变脸成住宅楼一事,对此本刊将予以进一步关注!

(责任编辑 扬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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