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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一家资质过期企业参与市政工程招投标应引起重视
2014-04-09 11:46:57 来源:新西部网-新西部杂志社

榆林:一资质过期的企业竟能参与市政工程的招投标应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新西部杂志社记者 张 龙

新闻背景:

近日,新西部杂志接到群众反映,在榆林市环城北路西段市政工程N4标段招投标过程中,竟出现资质过期的企业能参与该工程的招投标,甚至榆林相关政府部门竟默许这种做法,在群众中造成十分不好的影响。反映者反映,资质过期的企业名为陕西省通达公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资质是总承包资质,属于公路工程一级资质,但其资质在2013年10月28日就已经到期,但该公司之所以能够参与该工程招投标,主要原因是该公司拿有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一份工程资质延续的证明,可总承包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的延续最终由住建设部核发,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只有审查和上报的权利,并无权开具资质延续证明。记者随后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信息网上查到陕西省通达公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证书类型总承包资质,证书有效期: 2013年10月28日,记者在群众提供的陕西省住建厅开的证明看到陕西省通达公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项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因建设部未开展资质延续业务,故该资质有效,落款是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企业资质管理专用章,时间为2014年3月12日,而住建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3]106号)在2013年7月就已开始实施,并不存在建设部未开展资质延续业务。

记者调查

榆林市招投标办公室:参加招投标的公司资质不负责,而是市政管理处

针对群众的反映,2014年3月24日记者联系了负责实施该工程招投标程序的榆林市招投标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只负责走招投标程序及公示,至于参加招投标的公司资质他们不负责,应联系这个工程甲方榆林市市政管理处,他们负责公司的资质审核。记者后又联系了榆林市市政管理处,针对记者的采访,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要等科长回来才能给记者答复,约一小时后一位中年男子给记者打来电话告诉记者说,参与招投标公司的资质审核的应该是招标办,记者后又联系榆林市招投标办公室,那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陕西省通达公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拿的是省厅的延续证明,至于一级资质延续审核住建部现在好像审核权下发给一些省份,至于其他情况建议记者以书面形式给发过来他们进行核实。

住建部:资质到期后应在60个工作日向省厅报批延续手续,时间超出应重新申请资质

2014年3月25日记者随后又联系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一位监管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像这种企业在2013年10月28日资质到期后应在60个工作日向陕西省厅报批延续手续,省厅审查核实后报部里,由部里同意延续资质企业颁发资质证书,现在时间已经过了,如果要延续只能是重新申请资质。

群众反映2013年3月28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才公布了陕西省通达公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质延续成功

2014年3月31日,记者接到反映者反映,2013年3月28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才公布了《关于对2014年3月24日之前受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延续审查结果的公示》,其中2014年3月建筑业企业资质延期审查意见汇总表才有陕西省通达公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延续五年的公告,而榆林市环城北路西段市政工程(N4标段桥梁)资审申请资料要求投标企业必须于2014年2月11日9时前,在报名处提交加盖公章及法人印章的密封资审申请资料。也就是陕西省通达公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质延续成功是在n4标段公开报名与资审公示之后。

榆林市招投标办公室的书面回复:我办没有理由去否定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资质延续证明的有效性

2014年4月3日,记者接到一份盖有榆林市招投标办公室的书面回复,记者在该回复看到“一、稿件所述内容只是招标管理工作的个案,不具有代表性,不能以点带的否定我市招投标工作”二、关于稿件中投标资格预审结果是否合格的问题,首先,资格预审工作是由招标人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组建资审委员会,由资审委员会负责按照资审办法和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资审报告报招标人确认,资审委员会是资审报告的唯一责任主体,其他任何人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资审工作。我办是具体负责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管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招投标组织的资格预审工作是否严格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进行,而资审结果和合理性则由资审委员会负责核准和解释。所以工作职责决定了投标申请人的招标资格合格完全由资审委员会进行评定。三关于陕西省通达公司资审过期通过资审,该问题重点是省住建厅出具的资质有效证明等。我办没有理由去否定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资质延续证明的有效性,所以资审委员会也正是基于此原因认定该证明可以作为资审要件而确定该公司资质有效。四、2013年住建部已将一级资质延续审查工作下放到各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关于住建厅出具的资质有效证明的合理性,我办建议可去住建厅建筑业管理办公室进行具体核查。

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处:领导不在,尽快汇报

2014年4月4日,记者来到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处,当记者表明来意后,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处里相关领导都在外边开会,建议记者稍等一下,截止中午12点时,也没见相关领导回来,该工作人员让记者把相关资料留下,尽快给记者答复,截止记者发稿时未见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处任何回应。

针对榆林市一资质过期的企业竟能参与市政工程的招投标一事,本刊将继续关注。

新闻链接:住建部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资格延续审查工作的通知:三、各省级主管部门应按现行资质资格标准和实施意见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时限完成审查工作(包括公示和受理申诉、调查举报等),并对审查结果负责。各省级主管部门应在审查结束后5日内,按资质类别分别填写《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并附汇总表上全部企业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报送我部。六、企业资质资格有效期届满未提出延续的,其资质证书自动失效,各省级主管部门应在其有效期届满后1个月内将企业名单上报我部。四、我部将根据各省级主管部门的审查结果,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对同意延续资质资格的企业颁发资质证书。

(责任编辑 王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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