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张晋 孟成平 谢玉梅)2013年8月份横山县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成立以来,该院领导高度重视将案管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案管干警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认真履行管理、监督、服务、参谋职能,积极、全面、规范开展案件管理工作。2013年12月26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截止目前,该院系统运行平稳,案管工作可圈可点,为提高案件管理质量采取四项举措。
一是严把案件受理审查关,从源头上保证案件质量。
案件管理办公室在统一受理案件时,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暂行规定»,对拟接收的案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2013年12月26日至2014年7月31日,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48件,卷宗565册;因不符合受理条件,通知公安机关补充材料后移送32件,不予接收13件。该院在案件受理的过程中纠正了公安机关的一些程序违法案件。例如,该院在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冯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经审查本案系该院侦查监督科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的案件,公安机关直接移送审查起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该院不予受理后,公安机关重新提请批准逮捕,侦查监督科做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该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严把案件受理审查关,一方面保证了案件质量,另一方面纠正了公安机关的一些程序违法行为,较好地发挥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
二是坚持开展流程监控,强化执法办案的内部监督。
案件管理办公室通过加强涉案款物监管、进行办案期限预警提示、统一送案审核三个环节,对办案过程进行全程动态监督管理。首先,对该院内业务科室情节轻微的违法违规办案和法律文书错漏情况进行流程提示,2013年12月26日至2014年8月1日,口头提示办案部门26次(其中文书使用不当错漏23次,侵害诉讼权利2次,未履行职责1次)。其次,对该院内办案部门情节较重的违法违规办案情况发送《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提示办案部门及时查明情况并予以纠正,2013年12月26日至2014年8月1日,发送《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5份。开展流程监控工作所产生的无论是精神强制效能,还是审查把关效用,都是对案件办理实施同步内部监督的典型表现,对规范案件办理及提高办案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三是积极开展案件评查工作,推动案件质量不断提高。
该院院务会研究通过了《横山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暂行办法》,此办法规定对该院已经办理终结的案件从程序、实体、卷宗、流程监控进行综合评价。案件评查依据《案件质量评估打分表》,按照办案人自评打分、部门负责人审核打分、案件管理办公室抽查打分的程序进行。目前,该院对各业务部门上半年办结案件进行了一次集中评查,共评查出3件优秀案件,对案件评查中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经院领导审批后在院务会上向业务部门反馈,引领各业务部门适时总结办案中的经验、纠正办案中的问题,不断提升执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榆林市政法委领导在6月份开展的全市案件评查活动时了解该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案件评查及案件管理的相关情况后,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是探索编辑案管刊物,全面发挥案管作用。
案件管理工作作为一项全新的检察业务,面对原则性规定,没有固定的模式可以借鉴,需要结合本院的业务特点确定工作模式。在该院领导的指导下,该院案管办创办了一季度一期的《横山案管工作》,旨在将工作实践与理论思考有效对接,为该院领导及各科室提供执法办案态势、案件专题分析研判、案件管理情况通报等参考,同时记录该院内案管工作进程,分析该院内案件管理工作之不足,从而提升案件管理水平,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该院检察长王勇批示将《横山案管工作》抄送县委办、政府办、人大办、政法委,进而请县领导传阅以便及时全面地了解该院案件办理情况。榆林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转发了《横山案管工作》中的《2013年横山县刑事案件发案态势分析研判》、《2014年第1季度横山县院办理敲诈勒索案件的专题分析研判》、《横山县院2014年第2季度案管分析》、《横山县第2季度盗窃案件专题分析研判》,并在该市案件管理情况通报中将该院评为案件管理先进县检察院。
(编辑 杜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