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通讯员岳红革 赵红娟)周至县是陕西省西安市的水源地。今年年初,该县开工建设“中国第一水街”项目,惠及民生,然而水街上一片26.418亩的土地及土地上的三家工厂却成了水街建设的“梗阻”。近日,周至县检察院及时介入了涉案土地的执行监督,疏通了这处“梗阻”。
今年6月,该院接到周至县供销联社反映,称有一个已过10年的判决至今仍未执行到位,而执行标的便涉及水街建设。经核查,2000年,西安康寿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向供销联社借款不还,本息共计126万余元。2003年,供销联社诉至周至县法院,法院判决西安康寿公司败诉,应于2004年4月29日偿还供销联社借款本息,可该公司一直未予履行。
西安康寿公司在水街所在地拥有26.418亩的土地及地面附着物。2006年3月10日在该县法院协调下债权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西安康寿公司在2006年11月30日前须偿还一定数额的本金,否则该土地及附着物归供销联社所有。到期后,西安康寿公司对执行和解协议反悔,且在2007年又将该公司场地租赁给了三个单位(木材加工厂、塑料加工厂、木器加工厂)。其间,周至县法院多次前往督促该公司及三家租赁单位履行判决,清理场地,但被执行人迟迟不予配合。
周至县检察院接到供销联社的诉求后,实地调查核实,并依法向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法院尽快对该案强制执行。在执行现场,检察官和法官一起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促使三个租赁单位同意撤离,并积极清理材料及设备,为水街建设排除了障碍。
(编辑 杜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