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张晋通讯员王凌)近日,略阳县院为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上半年作不起诉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案件进行“回头看”,认真审查不起诉原因,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推动公诉工作“向前走”。
一是科室内部审查。公诉部门人员将不起诉案件逐案清理,着重审查各不起诉案件的不起诉理由是否成立,并对不起诉案件的风险评估进行审查。案件承办人自行审查后,拟出审查意见交全体科室人员讨论、分析,得出结论。着重对批准逮捕后作不起诉决定的案件进行审查,核实相关证据,把握证据变化,审查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是否有理有据。
二是科室外部监督。案件管理部门人员担起案件评查责任,对不起诉案件实行一案一查。针对批准逮捕后作不起诉决定的案件采用特殊评查机制,即指定专门人员评查,评查人员调阅原案相关案卷材料,必要时听取承办人意见,从事实认定、程序应用、法律适用等方面作出评查意见后告知公诉部门人员。人民监督员对职务犯罪不起诉案件进行复查,全面核实案件情况,对案件办理过程及结果落实监督。
三是总结经验教训。深刻理解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精神,始终坚持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适度,做到既有力打击犯罪,又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继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可诉可不诉的,尽量考虑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以落实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使失足未成年人通过真诚帮教、细心疏导,转化为服务社会的有用之才。对其余案件严格控制不起诉率,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做到宽有节、严有度、宽严相济、于法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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