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检察院严把会议关
创新“三审查、三规范、三及时”工作模式
新西部网讯(张晋通讯员刘伟)近年来,户县检察院检委办不断探索完善检委会工作方式方法,严格把好议题审查关、会议质量关、决定落实关,创新了“三审查、三规范、三及时”检委办工作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把好议题审查关。做到三个审查:一是审查议题是否符合议事范围。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和工作规则》及《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和工作规则》对议题进行审查,严格区分检委会与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院务会的职责,对于不属于议题范围的及时向检察长报告。二是审查议题提请及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范。承办部门提请检委会审议的事项或案件,一律实行三级审批制,即承办人填写提请检委会议题审批表,经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副检察长审批,然后由检委办报检察长决定是否提请检委会审议。对不符合审批程序的不予提交检委会讨论。三是审查议题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为使议题材料准备规范及齐备,检委办以通知的形式将议题材料的格式、主要内容、需提交的附件资料等规范性要求向各科室进行了印发,以便让承办人员了解议题材料相关要求。对于议题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及时与承办人进行沟通,并提出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二、把好会议质量关。做好三个规范:一是规范议题报告。检委会议事决策主要依靠议题报告,为避免议题报告照搬审结报告内容,要求承办人提交的议题报告必须紧紧围绕提请研究的问题客观表述。二是规范议题汇报。检委会审议议题的方式主要是看材料、听汇报。汇报时先由承办人汇报基本情况、争议焦点、提请研究的问题、承办人及承办部门意见,承办部门负责人进行补充说明,然后由检委会委员对相关问题进行提问,承办人或承办部门负责人进行解答。最后由检委会委员按照检委会议事和工作规则规定的发言顺序发表意见。三是规范制作会议记录及纪要。会议记录制作完成后及时送检委会各委员进行会签。会议纪要制作明确表述简要案情、诉讼经过、会议决定理由,针对争议焦点阐明相关事实、法律和法理依据,便于承办部门全面准确理解和执行检委会决定。会议纪要经检察长签发后及时报上级院备案。
三、把好决定落实关。做到三个及时:一是及时送达会议决定。对检委会审议的案件或事项,检委办在会议当天或第二天及时向承办部门送达检委会决定事项通知书。二是及时督办。承办部门未执行检委会决定或在对检委会决定执行完毕后五日内未及时反馈,检委办将及时进行督办,必要时向承办部门送达检委会决定执行督办单。三是及时通报。检委办对检委会决定执行情况及时向检委会各委员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