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文化文物旅游局副局长赵某某,在兼任汉中市汉台区汉邦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30000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2014年1月17日赵某某被汉台区人民检察院立案,2014年5月20日以涉嫌受贿罪被依法起诉,目前所收受贿款已收缴国库。
“文化人”应坚守时代文化信息宣传的前沿阵地,做正能量的传播者、捍卫者,应自律、自警、自省、恪守职业良知,文化廉政底线,而不应借文化热及名人效应,牟私利,中饱私囊,最终翻身落马。赵某某受贿案件又一次给文化人敲响了“廉洁文化”的警钟。(汉台区人民检察院王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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