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曹旭 杜耀春)近日,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中,西安市沙坡地区人民检察院驻陕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检察室干警发现该所呈报的240名减刑、假释罪犯中,有7名罪犯的减刑、假释呈报意见不符合法律规定,1名罪犯的减刑提请存在刑期“留尾巴”现象。驻所检察干警立即向院领导进行汇报,经研究向省未管所发出了7份纠正违法通知书和1份检察建议书,要求撤销对该8名罪犯的减刑、假释提请。省未管所领导高度重视,在收到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书后,立即进行会议研究,及时撤回了8名罪犯的减刑、假释呈报材料。
8名罪犯的减刑、假释呈报材料被撤回,在监狱罪犯中震动不小,也为正在开展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开了个好头。对于在押罪犯不符合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条件的案件要坚决予以监督纠正,充分体现了检察监督既要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更要体现刑罚执行法律监督的公平正义这一执法理念。
(编辑 杜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