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张晋 方蕊)2014年7月1日蓝田检察院与法院出台了《蓝田县人民法院、蓝田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在行政案件审理中实行法律监督的办法(试行)》,该办法就行政诉讼案件审理中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的范围、监督方式、函件的送达以及对行政诉讼案卷的调阅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
该办法的出台拓宽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渠道,加强了法检两院在行政诉讼中的联系和配合,为进一步探索行政诉讼监督的新途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 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