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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塔法院公开宣判四起毒品犯罪案件
2014-06-26 16:39:11 来源:新西部网

新西部网讯王鹏通讯员杨琳 毛宏波 宋浮潇)在“6·26”国际禁毒日,上午,雁塔法院对被告人陈乾、陈小龙、马小丽非法持有毒品案,被告人向小红、袁小利贩卖毒品案依法进行了集中宣判。

法院经依法审理查明,被告人陈乾非法持有毒品海洛因57.7克,被告人陈小龙非法持有毒品甲基苯丙胺11.3克,被告人马小丽非法持有毒品甲基苯丙胺3.39克、海洛因9.16克,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告人向小红、袁小利非法贩卖毒品,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属共同犯罪。故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陈乾有期徒刑七年又二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判处被告人陈小龙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被告人马小丽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向小红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被告人袁小利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

此次公开宣判的4起案件,涉及5名被告人,罪名涉及非法持有毒品罪及贩卖毒品罪等,涉案毒品共计80余克。近年来毒品犯罪有高发的势头,法院在审理此类毒品犯罪案件中始终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涉案毒品数量大、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严重的犯罪分子,坚持严打方针;而对具有自首、立功、从犯等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坚持从宽政策,以达到有效遏制毒品犯罪的效果。(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编辑 杜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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