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部网讯(王鹏 慈可静)5月26日,雁塔区法院在执行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中,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且其子暴力冲击法院办公区域,影响了正常的审判执行工作,父子双双被拘留。
被执行人黄振兴(化名)系雁塔区曹里村人,2011年12月其因修建民房过程中发生了工人从民房楼顶摔至地面的事故,遂被工人起诉至法院请求损害赔偿,经过审理查明事实后法院作出了(2013)雁民初字第0136*号判决书判决黄振兴等人承担连带的民事赔偿责任。黄振兴在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反倒将其账户上的28万元转走,故涉嫌隐匿财产、逃避执行。法院传唤黄振兴到庭后,责令其履行法律义务,黄振兴以没有能力为由拒绝履行。干警遂在执行中冻结了黄振兴的银行账户,并扣划其在银行的存款19600元。黄振兴认为法院未经其同意便冻结扣划其账户,携其子黄小兴(化名)在法院办公区滋事,并明确表示不履行生效判决,经干警多次耐心劝导并警告后仍表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5月26日黄振兴与其子来到执行局,其子黄小兴悍然冲击法院办公区域,袭击法警,踹坏办公室大门,后被执勤法警和干警迅速联合制服。
现因黄振兴的行为已构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十五日司法拘留。黄振兴之子黄小兴则因以暴力方法阻碍司法人员执行职务被处以十五日司法拘留并处罚款三万元。
(编辑 杜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