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榆林市物价局召开城区阶梯水价改革听证会,市物价局、供电局等相关负责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以及消费者、非居民经营单位代表共27人参加。
听证会上,各方代表分别就论证榆林市城区阶梯水价改革听证方案、基本水价外加收的各种收费按中省有关规定相应调整、最终水价组成等进行充分讨论,形成部分意见供决策参考。事关居民方面,初定供水单位基本水价平均上调每立方米0.69—0.73元。居民用水一级阶梯水价维持现水平每立方米1.55元,低于企业成本;二、三级阶梯水价按全省规定价差1∶1.5∶3确定,非居民和特行用水基本水价按高于企业成本确定。
(责任编辑 边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