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光无限”成就绿色经济
——我市多举措扎实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
近年来,我市以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为契机,按照国家对示范城市的定位,充分利用资源禀赋,重点发展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将生态保护和新能源有机结合,积极探索太阳能热发电、分散式风电应用和煤矿塌陷区光伏发电等工程,不断壮大绿色经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截至目前,我市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列入中省计划的装机规模共798万千瓦,现已建成并网运行168万千瓦,累计完成投资159亿元。在建装机规模199万千瓦,总投资187亿元。此外,还有已批待建的项目装机规模167万千瓦,总投资158亿元,预计今年6月份可全部开工建设,完成投资110亿元,已列入中省计划待批的项目装机规模还有264万千瓦,总投资约250亿元,预计今年可开工建设139万千瓦,完成投资60亿元。
做好用地保障。土地是发展新能源的基础,特别是太阳能光伏电站占地面积较大。解决土地问题,要遵循“科学治理、综合利用”的原则,盘活存量,创新方法,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市县国土部门规范建设用地标准,科学合理利用土地,在土地规划、用地预审和用地计划中要优先给予新能源项目支持。同时,大力推广在煤矿备采区和采空区发展太阳能产业。
提高林业治理效果。市县林业部门扎实做好林地征占用有关政策的咨询和服务工作,对建设项目确实需要占用林地的,明确应当办理使用林地手续的林地种类和范围,及时按有关政策规定依法报批。把经济活动与土地开发、项目建设与土地质量提升结合起来,围绕实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目标,根据中省相应配套政策,研究解决林地临时占用手续办理问题,积极汇报省上给予支持。同时,要求企业在光伏项目建设上高度重视植被保护和恢复,通过光伏项目建设实现沙漠治理、荒滩治理,优化植绿水平。
抓好电力外送。我市不断加快外送线路建设工作,确保送出工程与各光伏、风电项目同步建设。坚持优先安排新能源项目发电计划,优化电网接入和运行方案,积极推动电网智能化改造,全额收购所发电量,消除弃电现象。此外,不断提高就地消纳能力,减少电力外送的成本和消耗。
实行项目倒逼和退出机制。由于部分企业拿到项目批文后行动迟缓,后续工作停滞不前,不排除存在占项目、占资源的现象。因此,市县发改部门严把准入关,确保有限的指标配置给有实力有能力、建设进度快的企业。从今年开始,我市将实行严格的项目退出机制,倒逼项目,确保项目按计划建设投产。一是关于光伏发电项目。对2014年以前结转的在建、待建光伏发电项目,年底前必须建成并网,否则2年内不得申报光伏发电项目计划。今年新增备案的光伏发电项目,要求项目备案后3个月内落实开工条件并取得并网批复,11月底前建成投运,未建成项目将退出陕西省光伏发电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清单,2年内不得在我市申报同类项目。二是关于风电项目。对列入国家前四批风电核准计划的项目,要求年内必须建成投运,不能按时建成的撤销批文,2年内不得在我市申报同类项目。对列入国家第五批风电核准计划的项目,要求10月底前必须完成核准工作,未核准的项目将取消核准计划,其投资主体2年内不得在我市申报同类项目。
(编辑 王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