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农业农村部发出《关于开展学习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经验活动的通知》,陕西省榆阳区被农业农村部确定为第一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交流典型单位。
党的十九大进一步强调,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业农村部按照先进行试点、再由点及面展开的要求,从2015年开始,先后在全国范围开展了三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共确定了3个省、50个地市、279个县为中央试点单位。榆阳区作为第二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改革思路清晰、措施得力、成效突出,在去年11月召开的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推进会议上,作为唯一的西部地区改革试点县区代表介绍了整区推进改革的做法经验。
从2013年在赵家峁村的起步探索,到不间断地经验总结、因地制宜、全域推进,近年来,榆阳区按照“抓党建、强基础、兴产业、促发展”思路,以“百村示范、全域改革”为主抓手,统筹推进精准脱贫攻坚、农村党建标准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集体经济清零、人居环境整治“五项三年行动”。整体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榆阳模式”,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据了解,为确保2019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2021年基本完成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这两项任务,近日,农业农村部从前三批中央确定的试点单位中选择工作扎实、亮点突出、成效明显、具有引领作用的北京市海淀区、榆林市榆阳区等20个县(市、区)作为第一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交流典型单位,供各地学习借鉴。(通讯员赵乐乐)
(责任编辑 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