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餐馆员工上班睡觉被老板踩烂肠 获赔十余万元
餐馆员工因上班时间睡觉,被老板残忍踩踏,致肠破裂。2013年11月8日上午,陕西省延安市富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公开宣判了一起故意伤害犯罪案件,被告人王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考验期4年。
2013年4月23日19时许,被告人王腾见员工李斌不在其经营的餐馆工作间,便到二楼宿舍寻找,当发现李斌躺在床上时,便抓住被子摇了几下,见其没有反应,就怒火中烧,用脚在李斌的腹部猛踩两脚。
当晚,伤者李斌感觉腹痛难忍,被告人王腾以为李斌是饮酒所致,并未理睬。次日中午,伤者李斌被送往县人民医院,医生建议应送往上一级医院救治。后经延安市人民医院检查,诊断李斌为肠破裂,遂做了肠破裂修补手术。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李斌之伤情属重伤,手术后,被评定为九级伤残。
同时查明,2013年7月10日,被告人王腾主动到富县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交代了其全部犯罪事实。随后,被告人王腾与受害方达成13万元的和解协议,伤者李斌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建议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他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其所犯罪名成立。被告人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积极抢救伤者,赔偿伤者的经济损失,取得伤者谅解,可酌情对其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腾符合适用缓刑条件,可依法对其判处缓刑,遂依照法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