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陕西省民政厅对《渭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富平县部分乡镇列为革命老根据地的请示》作出批复:根据民政部、财政部(民发〔1979〕30号、(79)财85号)文件规定,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经研究,同意将富平县城关镇、齐村镇、宫里镇、老庙镇、曹村镇、小惠镇、流曲镇、美原镇、到贤镇、薛镇、淡村镇、庄里镇、梅家坪镇共13个镇划为革命老根据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