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制度在渭南市蒲城县运行将近八年,今年蒲城新农合经办中心从参合农民的角度出发,继续探索有效的监管方法,逐渐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低成本、高效率的监管机制,确保了参合农民的权益。
认真审核,及时补偿。对乡镇卫生院上报补偿在400元以上的参合患者,要求业务股认真审核合疗本,查看合疗本第十四页补助栏的住院费用和补偿费用。同时,有针对性地加大对合疗本作用的宣传力度,唤起参合患者对合疗本相关信息真实性的关注度,确保新农合患者的监督权力。
从建立三级公示制度入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积极落实县、乡、村三级公示制度,按月将已报销参合患者的姓名、住院时间、住院地点、费用总额和报销金额,在定点医疗机构、乡镇政府以及村组的醒目位置固定公示,把整个资金的运作置于广大人民的监督之中,保证参合农民的参与、知情和监督的权利。
同时,还对领取5000元以上补偿金额的参合患者实行双重监督,开据单人公示单一式两份,一张到村委会盖章并张贴在村公示栏,接受全村农民监督;一张留作患者取款时凭证。
这两种监督方法的创新保障了参合患者的监督举报权益,保证了蒲城县新农合制度公平、公正、公开的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