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阳县居保中心发现有人重复领取养老金,其工作人员电话迅速通知家住城关街道办大庄头社区的党某,告知他重复领取了养老保险金,属违法行为。
早在2011年合阳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启动实施后,党某在户籍地也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领取了一份养老待遇。党某早年在青海省某单位工作,于2014年在原工作单位办理了退休手续,并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了养老金。 合阳县居保中心在社保基金风险排查过程中,通过数据对比,发现党某一个人同时享受两个养老保险待遇,属重复领取养老待遇的违法行为。根据国家《社会保险法》参保人到龄退休享受待遇时,只能领取其中一种养老金待遇,一人不能同时领取两种以上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有关规定,合阳县居保中心工作人员上门对党某详细解释国家有关政策,并告知他重复领取养老金属违法行为。在居保工作人员的说服教育和政策的感召下,党某主动退回了重复领取的9016.50元的城乡居民养老金。(韩磊 任晗娟)
(责任编辑 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