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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购药材起争执 挥拳致伤被起诉
2018-06-21 15:02:16 来源:新西部网

收购中药材价格相差5角钱,挥拳击打对方面部,致对方鼻骨骨折,左侧眼眶骨折。近日,刘某被陕西省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17年7月26日,刘某摆摊收购中药材五信子,王某携带3.2斤、张某携带2.6斤五信子经过刘某摊位时,询问收购价格,刘某说7.5元一斤,王某、张某继续前行时,收购五信子的赵某说7元一斤,于是,王某、张某就将五信子交给刘某,赵某见状说7.5元一斤我也要,提起两袋五信子就走。两人在争抢撕扯时,赵某朝刘某脸上打了两拳,刘某当即用手臂夹住赵某头部,用拳头朝赵某脸部击打数拳。后王某将两人分开,刘某以8元一斤收购。经鉴定:赵某系鼻骨骨折评定为轻伤二级,左侧眼眶骨折评定为轻微伤。刘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检察官以案说法:做生意和气生财,二人因争执抢购药材五信子,总价格相差仅二块多,为了区区二块钱,双方大打出手,致人伤害,受到法律制裁,刘某悔之晚矣。(勉县检察院 金婕)

(责任编辑 王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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