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盗窃我们贫困户粮食的坏人终于落网了,真心的感谢你们!”勉县某镇农民王某说道。2018年5月,随着最后一名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叶某被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这起有着八名成员专门盗窃农民稻谷的犯罪团伙被“一网打尽”。
时间回到2017年10月,以犯罪嫌疑人何某、郭某为首的八名浙江省三门县人携带专门购买的特殊笔和专用纸张等作案工具,分别驾驶三辆轻型卡车窜至汉中市各县区乡村中,寻找出售稻谷的村民,以高于市场收购价格价为诱饵收购农民家中的稻谷。期间,何某、郭某等人采用特殊笔记账,并使用各种方法分散村民注意力,趁村民不备之机,对所记称重计量进行涂改和篡改,或者采用计算器计算称重数量时,利用特殊输入方式,使所称粮食数量被删除的方式,疯狂盗窃十余户村民的稻谷一万余斤,变卖后得款2万余元,由八人分赃。2017年10月30日,当犯罪嫌疑人郭某和赵某再次进村作案时被村民发现并报警,公安机关将郭某和赵某予以抓获,何某等其余六名团伙成员闻风而逃。
勉县检察院针对这起侵害农民利益的案件及时启动介入侦查机制,提出侦查取证意见,引导侦查机关收集证据,并建议公安机关加大对在逃人员的追逃力度。2017年12月,涉嫌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何某、黄某、蒋某等人在江西被抓获归案,随后犯罪嫌疑人程某、赵某也被陆续抓获,2018年4月,在逃数月的犯罪嫌疑人叶某迫于压力投案自首,自此,这起严重侵害农民利益的盗窃犯罪团伙分子全部落网。为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勉县检察院结合本案走进乡村广泛宣传,以实际行动助力脱贫攻坚,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勉县检察院 金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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