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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县检察院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的几点做法
2017-11-01 14:44:51 来源:新西部网

一、建立覆盖侦、捕、可诉环节的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轻微刑事案件要求在15日内办结。需要补充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由承办人引导侦查机关尽快补充证据,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可推迟至30日内办结。

二、组织专门人员专职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指定专人办理轻微刑事案件,让案件的快速、妥善办理成为常态,提高诉讼效率。一是明确划分办案任务;二是简化审查报告,简单列明证据的出处及其所能证明的案件事实,重点对证据进行分析以及阐述认定犯罪事实的理由。

三、实施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在受理案件环节作出细致的归类再进行分案。一是按照轻微刑事案件适用范围,区分繁简合理分流。二是按照犯罪类型分类,结合公诉干警的经验、专业方向、办案特长,尽可能将案件交给熟悉该类案件的同一承办人办理,既推进了办案的专业化,又避免因追求办案效率而忽视证据审查、刑事和解等工作。

四、对轻微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从宽处理。一是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根据犯罪情节、刑事和解、未成年人、社会调查等情况依法使用酌定不起诉和附条件不起诉。二是积极开展量刑建议工作。公诉的每一起案件,对符合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向法院提出尽可能明确的量刑建议,以利于被告人改造。(袁雅雯)

(责任编辑 王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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