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上新西部网
  • 不良信息举报窗口
您的位置:
当前位置: 首页 >> 陕南在线 >> 正文
勉县检察院:确保纠正违法取得实效
2017-10-23 14:04:05 来源:新西部网

纠正刑事案件侦查阶段的违法情形,是检察工作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也是检察权行使的一个实质侧面。近年来,陕西省勉县检察院在“多环节、多层次、多视角”上下足功夫,全力确保该院的纠正违法工作取得实效。

多环节。侦查阶段的违法情形一般存在于立案前的初步侦查时期、立案后移送审查起诉前的集中侦查时期、提请批准逮捕后移送审查起诉前的完善侦查时期,以及补充侦查阶段的补查时期这几个最为主要的环节。针对每个环节的不同特点,该院将提前介入工作与纠正违法工作相衔接,做到同步介入、随时纠正,督促侦查机关或部门立即纠正的“三同步”。

多层次。实践中,纠正违法工作在内部主要由侦查监督部门、公诉部门、执行检察部门开展。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侦查手段的多样性、丰富性的增强,仅由这三个部门来开展纠正违法的主要工作远远跟不上时代的要求。面对这些实际,该院要求控告申诉、案件管理等部门也要积极参与到纠正侦查环节违法情形的工作中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多视角。检察机关纠正侦查阶段的违法情形,多为纠正公安机关的侦查行为,往往忽视对其自身侦查行为的监督,或者明知自身侦查存在缺陷却不愿自我监督。该院不仅认识到对自身侦查行为监督的重要性,还将其落实在实践工作中,勇于对自身侦查行为存在的不规范情形说不,从不将视角局限在自身之外。(余媛)

(责任编辑 王顺利)

63K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12377
手机举报APP下载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63907150 / 029-63907152
新西部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029-85260304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拥有新西部网所有版权 备案号:陕ICP备06011504号-3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