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留坝县检察院诉讼监督部认真贯彻高检院申诉厅《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提高认识,把司法救助与服务保障党的工作大局紧密联系起来;多解民生之忧,紧密联系群众,推行“一审、二访、三听”工作模式大力推进我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上半年,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件3人,发放救助资金7000元。
“一审”:即审查救助申请人是否需要检察机关救助的理由和证明材料。审查相关案件的卷宗材料,充分了解和掌握案件的事实情况。同时改“被动审”为“主动审”,强化救助意识,从依申请救助向依申请与依职权并重转变。
“二访”:即走访申请人家庭,深入了解申请人家庭情况,从听转变为看,尤其是了解申请人是否为《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中规定的重点救助对象,即“贫困户、军人军属、未成年人、残疾人”这四类人群。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紧密联系精准扶贫、拥军优属,同时大力维护未成年人及残疾人合法权益。
“三听”:首先是听取办案人的意见,立足当事人实际情况,统筹同类案件救助数额;其次是听取申请人所在村村民委员会的意见,了解其行为表现,家庭困难程度,大致确定救助数额。
通过不断完善内外联动的工作机制,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单位和组织的支持,构建多渠道、多元化的立体救助模式,对解决困难群众燃眉之急,钝化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充分展现了检察司法温情。(留坝县检察院 张蕾)
(责任编辑 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