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留坝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林业局联合制定《关于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工作中加强协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以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为宗旨,以发挥民生检察职能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为重点,结合当前我院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工作特点等客观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办法,这是我院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创新性的制度成果,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
《办法》明确,重点从六个方面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一是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和联系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指定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协调工作。二是建立案件信息共享平台及线索移送制度,公开森林资源行政执法信息,及时移送案件线索。三是建立案件专业协助制度,化解取证难问题,确保调查取证专业化、合法化。四是建立案件支持起诉制度,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检察院配合支持起诉的,可将案件材料移送检察机关。五是建立案件诉前督促制度,依法履行诉前监督职能,促使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或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六是建立案件诉后反馈机制,将检察机关对社会公益的保护贯穿于履职的全过程。
《办法》的制定有效凝聚了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共识,有利于共同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社会局面,形成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力。(留坝县人民检察院 郑军、耿海波)
(责任编辑 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