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西安2月26日消息(记者 舒隆焕 通讯员 单福东)近日,陕西安康石泉法院民事审判庭在审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在庭上案件当庭履行案款的同时,主动解决了案外人的讨薪难题。
基本案情:2019年3月,原告张某将挖掘机租给被告刘某用于工程建设施工,约定按期结算租赁费。后由于工程项目停工,张某欲将挖掘机拉回,被告未同意。双方协商由被告向原告支付停工期间的相应损失。2019年11月,工程完工,刘某未按时向张某支付所欠租金及停工损失,多次索要未果,原告遂将其诉至法院。
庭审中,经法官多次协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按期履行案款。
本以为此案就此审结,但3位旁听人员申请发言。原来3位案外人均是原告张某雇请的人员,多次向张某讨要工资未果,后面已联系不上张某,经多方打听后得知张某在法院开庭,故在法院等候。
得知事件缘由后,石泉法院组织各方调解案外案,听取讨薪民工的诉求,根据案外人及当事人各自之间的账目及所欠金额,就本案的案款进行分配,相互抵偿,并要求被告当庭履行支付,给当事人、讨薪的农民工一个答复。
被告表示愿意在半年内代原告付清3位农民工的工资,但3位农名工担心再次找不到张某,想让被告尽快支付。
鉴于案件标的不大,石泉法院法官再次耐心给被告做工作,最终被告当庭支付了3位农民工的工资。3位农民工领到拖欠已久的工资后,连连向法官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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