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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西北丝绸之路文化遗存的产业化实现途径
2017-03-23 07:06:42 来源:新西部杂志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 陕西西安 710065)

【摘 要】文章阐述了西部丝绸之路文化的概况,提出了西部文化线路遗存的产业化开发途径。要进行文化遗存旅游的个性化拓展,推进文化遗存规划的渐进式开发;加强文化遗存管理的“多元化”协同。

【关键词】西北丝绸之路;文化遗存;产业化;实现途径

丝绸之路是古代(公元前2世纪至公元16世纪期间)由长安通往地中海东岸的主要以丝绸为大宗贸易的经济文化交通大动脉。在这条世界古文明动力带上,遍布约占全球总数三分之一的世界文化遗存。作为推动了丝绸之路上中西方物产的直接交换、引领了丝路沿线世界文明的交融、宗教文化的首传之地和本土化的策源地长安,丝绸之路文化源远流长。

今天,距习近平主席于2013年9月在哈萨克斯坦那扎尔巴耶夫大学“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构想”提出已有3年,遵循2015年3月《“一带一路”愿景与行动》等共识,丝绸之路建设又一次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但是,申遗成功只是迈出了第一步,之后的文化遗存保护中开发、开发中利用的问题将考验着政府、企业与民众的智慧。文化作为产业,体现为群落性、盈利性以及自我增值的特征。文化产业化的实质在于把上述产业特征,通过企业运作而展现文化的各种形态。欧美发达国家的文化产业化是深厚的城市文化传统,从古代到殖民时期、再到工业革命以后的市场交易的无处不在,以及允许社会鼓励科技和文化创新的结果。与之相比,西北文化资源密集,文化遗存丰富。但是,文化产业化的综合程度不如他们,现实中呈现出文化发展瓶颈,比如内向型市场和需求定位、多以本国的风土人情旅游以及工业品为主、以及一些本该产业化的文化领域缺少专项资金或产业化运作,导致文化资源的破坏和流失,像国际文物市场的增量部分多数来自发展中国家。

因此,思考如何以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决定》为指引(文化经济政策法定化,促进社会、经济效益有机统一制度规范),运用“深度开发”模式挖掘陕西省及周边地区等的丝路文化底蕴、价值、内涵,以加速丝绸之路文化遗存的产业集聚式发展就尤为迫切。

一、西部文化线路概况

1993年,法国西班牙之间的朝圣道路-刚斯特拉的圣地亚哥之路(Route of Santiago de Compostela)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引发了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的专家学者使用“文化线路”的概念。根据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2008年通过的《文化线路宪章》(The ICOMOS Charter on Cultural Routes),“文化线路”是“清晰物理界限的陆地、水路或其它形式的交通通道,具有自身动态的和历史的功能并服务于特定及明确目的”;不仅如此,“文化线路”还需满足下述条件:源于并体现了不同货物、人群、思想,在不同地域互动交流的长期历史过程;促进不同文化在时空中的交融并体现在物质、非物质遗产中;通道凝聚的历史关系和文化特质已整合为一个动态系统。[1]

本人认为,“丝绸之路”属于“文化线路”,因为它满足了上述条件。

首先,早在公元前2500年至公元前1500年(即文献记载的尧舜禹、夏),中国黄河流域已孕育出甘青、中原、海岱三大文明区域。春秋前后(公元前800至公元前200年),中外思想家对“元典问题”的探讨引发了人类“终极关怀的觉醒”,谓之人类“轴心时代”的交往(雅斯贝尔斯,《论历史起源及其目的》)。当时,作为在人类文明的孕育、发展和形成过程中发挥了决定性影响作用的亚欧大陆东西方古代交通路线,丝绸之路上已有古希腊、以色列、中、印先贤筚路蓝缕地前行,将中华文明、中亚、中东文明和地中海三大文明贯通。当《论语》、《老子》和《周易》等儒道经典,在17-18世纪经由传教士介绍到欧洲,影响了伏尔泰、卢梭、莱布尼兹、孟德斯鸠、康德、马克思等一大批西方思想家。文艺复兴发生,西方现代文明由此开启。所以说,丝绸之路通过货物贸易促进了黄河流域的中华文明与恒河流域的印度佛教文明、两河流域的希伯来文明、尼罗河流域的古埃及文明和地中海沿岸的古希腊文明之间的交流,更重要的是中西文明的传播。

其次,丝绸之路沿途诸国和地区之间,进行着诸多经济交往、思想交流和文化传播(塞缪尔·亨廷顿,劳伦斯·哈里森),[2-3]“这些内容既包括一定物化的形式(地点、器物、实物等),也有人类周期性的行为、聚会等”(UNESCO),其间留有考古遗址、古建筑、古塔、墓葬等诸多文化遗存。[4]以“丝绸之路:长安-天山廊道路网”项目为例,其线路跨度近5000公里,沿线包括了中心城镇遗迹、商贸城市(或聚落遗迹)、交通遗迹、宗教遗迹和关联遗迹等5类代表性遗迹共33处,以及沿途丰富的特色地理环境,遗产区总面积为42680公顷,遗产区和缓冲区的总面积为234464公顷。其中,中国境内有22处考古遗址、古建筑等遗迹。分别位于河南(4处)、陕西(7处)、甘肃(5处)、新疆(6处)。

再次,参阅《中国史稿地图集》中“丝绸之路的示意图”绘制和《中国历史地图集》,结合比照敦煌、居延地区汉代遗址中出土的驿置道里簿简牍资料,发现丝绸之路中国境内的东、中段,涉及西北五省以及中部河南省。整条通道整体已然形成为一个动态系统。自东向西依次经过了以陕西西安、宁夏银川、甘肃兰州/敦煌、青海西宁、新疆乌鲁木齐,分别形成关中文化、西夏文化、黄河文化、昆仑文化、以及边塞异域文化。“不深入考察西部文化,便谈不上认识中国古代历史全貌。中国古代文化与境外文化的接触,主要通过西部,包括西北、西南。”[5]

所以,“丝绸之路是一项国际性的、线路型世界文化遗产”。[6]“丝绸之路”属于“文化线路”,西部丝绸之路“文化线路”遗存保护任重而道远。

二、西部文化线路遗存的产业化开发途径

为更好开发、利用古丝绸之路西部文化线路遗存,做好经济带文化、旅游、生态复兴的组织责任担当、功能地位担当、空间责任担当,陕西省已有相关文件陆续出台。比如2006年9月11日,陕西省政府正式印发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积极做好跨国联合申报丝绸之路(陕西段)世界文化遗产相关工作,申遗第一次明确地出现在省政府的文件中。为此,陕西成立了“陕西省丝绸之路跨国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领导小组”,编写出台了《丝绸之路陕西段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综合报告》和《丝绸之路陕西段世界文化遗产第一批申报名录》等文件。2013年11月,省人民政府审议通过,批准公布实施《隋仁寿宫·唐九成宫遗址保护总体规划》、《北首岭遗址保护规划》;2014年1月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2014年5月颁布的《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旨在突出政府担当非遗保护“责任主体”角色;2015年3月1日《西安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战略规划》发布,提及依托资源建设具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化都市。本人认为,西部还应有更具体的具有实践意义的细化配套文件陆续跟进。

1、文化遗存旅游的个性化拓展

深度挖掘西部丝路遗址资源,将自然资源、人文资源与社会资源相结合,实现由文化资源向文化资本的转变,进而成为发展丝绸之路文化遗存旅游的文化资产;研究展示西安、银川、兰州/敦煌、西宁、乌鲁木齐为重要节点的丝绸之路沿线特色文化,发展丝绸之路沿线戏剧、绘画、音乐、文学、民俗、节庆,特别是注重民间艺术、民俗风情、历史内涵等非物质文化遗存的保护与传承。在赋予旅游产业更多文化内涵基础上,借助以中心城市为节点、以交通干线为发展轴的格局,以线连点,陆桥为轴,点轴推进,连线成网,依托中心城市辐射周边区域,提供集游历、鉴赏、休闲、娱乐、体验等为一体的文化产品,使人们“走近丝路,走进历史”,促进丝绸之路文化遗存旅游带的构建、发展与创新。

2、文化遗存规划的渐进式开发

西部丝绸之路文化遗存大部分位于城市区域或城乡结合部,遗址区内分布有大量的现代居民,虽然居民无法直接参与到遗存的决策过程,但对遗存规划的制定和决策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为防止盲目建设,应以渐进式开发的思路,将拟规划场景以数据模拟形式广泛征询公众意见,通过“有意义的参与”进行合理的文化影响评估,以免因道路、停车场等现代设施破坏或覆盖了重要考古遗址。借鉴新西兰的土著居民毛利人的做法,借助遗产旅游,继承并开发先民文化,并利用其象征符号和商标管理旅游产业。把一些传统文化传统中的符号、观念与价值加以重组或改造,使其变成有利于变迁的种子,同时在变迁过程中继续保持文化的认同。

3、文化遗存管理的“多元化”协同

政府不同级别间、平行机构间、或公私部门间的协同对保护文化遗存非常重要。当古代历史遗迹被开发成旅游吸引物,公共机构所拥有的功能管辖权变得复杂,以至于此处变成“飞地”或“孤岛”,发生管理的缺位或越位。为此,需设立围绕丝路文化遗存的研究、咨询、监督、管理机构,利用政府、企业、社会民间等多方力量参与到遗迹保护工作中。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线路遗产保护法规、策略的制定;协调政府各职能单位、以及申遗各省之间的利益关系;筹措保护资金,制定线路遗产整体宣传策略及其计划等工作,并对遗产地进行垂直管理。在此,英格兰的巨石阵就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子。巨石本身为政府所有、被公共机构“英格兰遗产”监管(负责旅游配套设施提供及门票收取),但外围土地为非营利性组织“国家信托”所有,大量合作存在于公、私及非盈利部门间。现在,此种对遗产的协同保护开发已出现在越来越多的国家、政府间。

综上所述,“每一种文明都延续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精神血脉,既需要薪火相传、代代守护,更需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系统梳理传统文化资源,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7]通过对丝路文化遗产实施战略性的保护和管理,从开发、利用古丝绸之路沿线这些文化遗存,至带动文化旅游景区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再至丝路文化遗存开发专项资金的筹措、乃至建设并延伸陕西文博产业等,来解释、保护、开发、传承遗产的价值。透过它,发掘民族信仰,以博望眼光走出国门、拥抱世界,这也将是中国西部对丝路文化遗存保护与发展的积极贡献。

参考文献

[1]The ICOMOS Charter on Cultural Routes,www.international.icomos.org/charters/cultural routes_e.pdf,3

[2][美]塞缪尔·亨廷顿,劳伦斯·哈里森.文化的重要作用—价值观如何影响人类进步[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2:2,6,43

[3]Porter M E.,Location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local clusters,Economic Development Quarterly, 2000.14(1):15-34

[4]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实施指南.国家文物局编.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实施五周年:国际文化遗产保护文件选编.文物出版社,2007:34-59

[5]李学勤.从中亚到长安(序).中国文物报,2011年12月7日

[6]徐苹芳.中国境内的丝绸之路[J].文明,2007.1

[7]习近平.在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的演讲.2014年3月27日

【作者简介】

刘立云,女,汉族,陕西西安人,陕西省社会科学院文化产业与现代传播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博士,主要从事文化产业集群及其发展研究。

(责任编辑 马颖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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