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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韦泽敬畏生命的伦理思想及其当代启示
2017-03-23 07:50:13 来源:新西部杂志

新疆医科大学2014年医学人文基金项目“施韦泽生命伦理思想研究”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2014YRS011。

(新疆医科大学 新疆乌鲁木齐 830011)

【摘 要】文章探讨了德国哲学家阿日贝·施韦泽敬畏生命的伦理思想。认为从理论渊源上来说,受到了基督教文化和东方哲学思想的影响,其理论具有非人类中心主义、乐观主义和人道主义特征,敬畏生命这一中心原则在理论构建上具有肯定世界、肯定生命意志、肯定生命存在价值及肯定所有生命是伦理观照对象四个层次;并具有敬畏自身生命、敬畏自然与所有生命和人道主义实施三个基本准则,虽然施韦泽敬畏生命的伦理学本身也具有局限性,但对于人们反思自身及现代性以及生态伦理的发展具有积极的启示意义。

【关键词】敬畏生命;逻辑构建;实施准则

一、施韦泽敬畏生命伦理思想的理论渊源及理论特征

1、施韦泽敬畏生命伦理思想的理论渊源

施韦泽敬畏生命思想的一个最大特点是他广阔的伦理视野,即施韦泽将所有具有生命的事物都纳入到应该友善的范围之内,而不是仅仅局限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之上。究其原因在于施韦泽认为只考察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不能充分的显示出终极性的伦理动机,只有从人与其周围所有的生命关系出发,才能揭示我们为什么要遵循伦理原则的原因和目的,而人与生命之间的和睦状态则有赖于对生命的敬畏以及相应的主动相助。其中,最核心的“敬畏生命”思想一方面是施韦泽对他所在时代的文化思考,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他对基督教思想、西方人道主义思想以及东方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吸收。

首先,从基督教文化的影响来说,施韦泽敬畏生命的思想继承了基督教伦理中的博爱思想。施韦泽的父母都有浓厚的基督教背景,其家庭具有浓重的基督教氛围,他本人也是虔诚的基督教教徒,所以他认为他所提出的敬畏生命的原则事实上与基督教博爱的要求是一致的,都是在生命平等的基础上,对生命保持同情并努力帮助他人或其他的生命。他甚至曾经指出敬畏生命的世界观事实上本身就“具有宗教的特性”,承认和实行敬畏生命原则的人本身一定是“具有根本的虔诚”的人。其次, 从东方哲学思想的影响来看,施韦泽敬畏生命的原则与东方文化,尤其是与印度和中国传统文化中众生平等的思想具有一定的相似性。施韦泽对于东方的传统文化曾做过专门的研究与论述,十分推崇中国和印度古代思想家所提倡的人与自然应该和谐相处的观念,曾专门出版过《中国思想史》和《印度思想家的世界观》等有关中国和印度古代思想的书籍,并在自身著作中广泛提及中国和印度古代的思想家的思想和理论。相对于古代印度思想家相对悲观和被动的世界观,施韦泽更加注重中国古代思想家所体现出的乐观主义精神。总的说来,施韦泽的敬畏生命的伦理原则不仅继承基督教博爱思想的因素,也吸收了东方传统伦理中有关尊重生命的思想。

2、施韦泽敬畏生命伦理思想的理论特征

首先,施韦泽伦理思想体现出一种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特点,施韦泽将西方传统伦理中对上帝和人的敬畏拓展到对所有生命事物的敬畏。展现了一种众生平等的思想,这既受基督教影响也受东方文化影响,在人与世界的关系中,人类不再绝对的处于伦理的至高点,而是与动植物在内的一切有生命的事物具有同样的地位。其次,施韦泽敬畏生命的伦理思想具有乐观主义特征,施韦泽敬畏生命从本质上说是一种乐观主义的世界观,施韦泽对生命的存在及其意义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他指出敬畏生命“产生于有思想的生命意志”,它一方面包括了“对世界和人生的肯定”,另一方面它“始终是对一切伦理文化理想的思考和意愿,并使这种理想付诸实现”。对此,施韦泽以印度思想中尊重生命的思想为例进行了论证,他指出印度古代思想中不伤害生命与敬畏生命的原则不同之处就在于,两者对世界所持的立场,才导致两者的原则不同。印度古代思想对于世界持否定和消极的悲观态度,故其不伤害生命,但并不要求主动救助生命,尊重生命并不是因为肯定生命,也不是出于对生命的同情,而只是一种出世的悲观主义立场。而敬畏生命的伦理学,本身具有责任意识,即人有关怀世界和生命的责任,人对其他生命具有影响,并能够认识到每一种生命的价值,且能助其实现生命的价值。在这里,施韦泽展现了他宏大的情怀与抱负,他指出敬畏生命能有助于“实现知识、能力和人的社会化的一切可能的进步”,而且能够“促进个人的内在完善”。施韦泽的这种乐观主义特征与中国儒家思想的入世精神具有类型性,都体现出一种积极的伦理态度。最后,施韦泽伦理思想具有典型的人道主义特征,在施韦泽看来,在技术理性主导下的现代社会,人们对物质生活日益崇拜的同时也沦为其奴隶,如何使人摆脱奴役在于实现人本身的价值,而如何实现人的价值,在于如何使人们施行完整的善行,而这其中最基本的原则就是敬畏生命。

二、敬畏生命的涵义、逻辑构建及实施准则

1、敬畏生命的涵义

施韦泽“敬畏生命”的基本内涵在于人类对一切具有生命的事物都需要保持敬畏。首先,这一原则的独特性在于指出了伦理的行善本质即敬畏生命,并拓展了伦理的对象。与传统伦理不同,敬畏生命不仅仅局限人类,还关涉其他生命。对此,施韦泽指出只有人“意识到自然界生命之间整体依存的关系”,“认识人与其他生命休戚与共”,并且“摆脱物种间利己主义的视界”,才能够“摆脱其余生物苦陷其中的无知”。任何生命都具有自身存在的独特价值,任何生命价值都是平等的,都是不容被伤害的。这样以来,伦理的对象不再仅仅是人,对生命的敬畏也不再仅仅是人的生命,而是拓展到一切有生命的事物,行善的方式也不再仅仅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是在于处理人与一切生命之间的关系。其次,敬畏生命表达了对待生命的积极伦理态度,人不能将自身视作自然和其他生命的主宰者,既没有资格去轻视和伤害其他生命,也没有资格从自身角度去评价或衡量其他生命,而是要去敬畏生命,而真正的敬畏生命在于人类认识到自身对生命的责任与义务,不仅是不去伤害生命,还需要去关怀和救助生命,承担实现生命价值的责任。因此,从本质上来说,敬畏生命是一种基于平等主义基础的、对生命价值实现责任的主动承担。

2、敬畏生命的构建逻辑

施韦泽敬畏生命的伦理学,从逻辑上来说,具有四个层次。首先,是肯定世界,对世界持乐观态度。所谓肯定世界即承认人类自身在世界中存在的关系与意义,即人类作为世界的成员需要成为其中积极的参与者,而不是漠视世界及其同自身的关系,这一点是敬畏生命的世界观基础。其次,是肯定所有的生命都具有生命意志。这是施韦泽伦理思想的逻辑起始,也是敬畏生命的基本前提。施韦泽提出所有生命体都拥有希望自身存活下去的生命意志,这从生物学和哲学上都不难证明,只有证明了这一前提,敬畏生命才是有意义的,其正当性在于顺从生命的自然本性。再次,肯定所有生命的存在价值都是平等的,不分优劣。这是从人类主体角度出发的伦理设定,这一设定是人类中心主义向自然中心主义转化的重要一环,如果没有这一设定,那么人类从自身主体性出发,将其他生命视作低级层次,那么也无法实现对生命的敬畏。最后,肯定所有的生命都是伦理的观照对象。这是对于人类在敬畏生命原则下赋予责任的重要环节,只有设定人类需要对所有生命都有责任,才能使得敬畏生命的伦理观念得以实施。

3、敬畏生命的实施准则

敬畏生命原则的实施,需要履行三个方面的准则。首先,敬畏生命必须建立在人对自身生命的敬畏之上。人只有承认自身生命的存在价值,才能够首先担负起对自身生命的责任,从而才有可能进一步承认其他生命的存在价值,并承担对其他生命的责任。对于如何对自身的生命保持敬畏,一方面在于顺从自身在世界之中有限性的命运,另一方面在于肯定自身的能动作用。其次,敬畏生命需要建立在敬畏自然和其他生命基础上。通过认识到人自身同自然以及其他生命休戚与共的命运,并发挥自身在敬畏生命过程中其他生命不具备的主导作用,才能真正的顺从自己的命运并肯定自身的人生,从而进一步避免生命的损害,争取生命价值的实现。最后,敬畏生命原则的实现需要建立在人道主义实践基础上。人道主义从根本上是一种实践结果,本身具有强烈的实践意味,从最广泛的范围来说直接关涉和平与战争,从具体的角度来说可以关涉医疗、教育乃至于各行各业,通过人道主义的实践,敬畏生命的原则可以更好令人承担实现生命价值的责任。

三、施韦泽生命伦理思想的当代启示

1、敬畏生命的生命伦理思想的局限性

施韦泽虽然提出了明确的伦理诉求及实施准则,但是同时他的理论中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首先,施韦泽虽然在其敬畏生命的伦理学中,拒斥了人类中心地位,但事实上他并未否认人在伦理关照中的主导地位,这本身在伦理理念和伦理实施中就具有一定的相悖性。其次,施韦泽对于生命的理解是在最为宽泛的意义上的,任何生命都有自身值得肯定的存在价值,但是在实际的经验中,现实生命伤害的不可避免性,使得敬畏所有生命具有过强的理想性,面对这样的难题,施韦泽的伦理学并未提供可供操作的实际措施,他所强调的人类必须对所有生命提供帮助责任事实上无法实现,从而使得敬畏生命的原则难以得到广泛的共同理解。最后,施韦泽敬畏生命的思想,在理念上具有类似宗教的神秘性。由于施韦泽的敬畏生命更多的是一种人类对于自身与世界及其他生命的内心体验,这使得其思想有类似佛教的感悟色彩,加上他本身的基督教背景,使得他的思想具有一定的神秘主义倾向。

2、施韦泽伦理思想的当代启示意义

施韦泽的伦理思想虽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对于当代的伦理危机及文化危机依然具有十分有益的启示作用。首先,对于人类反思自身及现代性提供了启示。施韦泽的敬畏生命伦理学是对人类中心的一种批判与超越,对于人类更好的思考自身可以做什么以及应该做什么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并在文化迷失的社会中,为人们提供“敬畏生命”这样一个值得肯定的普遍性原则,启发人们重新认识生命与自我。同时,对于人们反思现代性给予精神借鉴,施韦泽通过强调人类的生命责任,将人与其他生命及自然界建立在同一个伦理框架之下,而不是令人类超脱在自然界之外,有助于启示人们如何解决人类与自然之间关系,有助于警醒人类为自身利益无止境改造自然的同时反思自我,并以一种更广阔的视角去协调自我与世界的关系。其次,施韦泽的伦理思想对于生态发展提供了启示。施韦泽敬畏生命的思想蕴含着丰富的生态伦理观念,他充分肯定了所有生命的存在价值及人对自然的本质责任,使人们能够更加清醒地认识自身在世界中的位置,使人们形成对自我和自然关系的合理认知,尊重生命与自然的理念有助于改变人们对待自然的态度,对于人们破除自我中心及校正人和自然的关系具有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施韦泽.文化哲学[M].陈泽环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

[2]施韦泽.对生命的敬畏:阿尔贝特·施韦泽自述[M].陈泽环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3]施韦泽.敬畏生命——五十年来的基本论述[M].陈泽环译,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

【作者简介】

武元婧(1987-),女,山西孝义人,新疆医科大学讲师,硕士;研究方向:政治学。

(责任编辑 马颖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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