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 西安镁帆商贸有限公司以伪造收款凭证、改变购货单位名称、资金回流假付款等手段,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其行为涉嫌虚开增值随罪,日前被西安市国税局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处。
空壳公司声东击西税务执法顺藤摸瓜夯实犯罪事实
西安市国税局检查三科于今年8月17日接到局综合选案科下达的一个“黄金税案”案件,要求对西安镁帆商贸有限公司会计资料进行检查。经查,该企业成立于2014年9月,法定代表人肖莉,同年12月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在国税缴纳。
今年8月18日,检查组到该企业注册地进行实地检查,发现注册地无人。拔打法人代表肖莉电话,接听人表示号码不是肖莉电话。拔打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该企业负责人电话,电话无人接听转到秘书台。而后对该企业兼职会计李亚茹进行询问,李亚茹称她是通过网上联系并到该企业做的兼职会计,主要负责记账、做凭证、纳税申报、购买发票,李亚茹根据企业人员刘伟提供的原始会计资料做账和报税,公司具体业务她不知情。当天,检查组前往该企业开户银行查询相关业务的资金流向情况,发现该企业会计凭证中所涉及的西安银行城北支行收、付业务凭单全系伪造,银行系统中无相关资金往来业务;经核对该企业招商银行西安分行未央路支行账户交易记录,发现该企业购进、销售业务均存在资金回流、假付款等情况。检查组随后对公司2014年12月至2015年5月期间接受的增值税发票和开具的增值税发票逐一核对检查,发现均有收款单位与发票销货单位名称不符、资金回流假付款等现象。
其中,该企业2014年12月12日凭证记录显示:从深圳市百宝宝贸易有限公司购进苹果手机和苹果电脑,接受增值税发票16份,价税合计180多万元。经查,该凭证后所附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转账凭证,系伪造凭证。此笔业务实际付款银行是招商银行西安分行未央路支行,银行交易记录显示付款180多万元,收款单位是深圳市百宝镶珠宝有限公司(与发票销货单位名称不符)。且此笔付款于付款当日由郝玉文从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转回该企业付款账户180多万元,存在资金回流情况。深圳国家税务局网站显示纳税人名称是深圳市百宝镶珠宝有限公司,与该企业接受的增值税发票销货单位名称不符,与招商银行西安分行未央路支行记录的收款单位一致。从该企业和海口富光达实业有限公司交易的凭证上也发现了相同问题。根据上述检查结果,西安镁帆商贸有限公司从2014年10月至2015年5月期间接受深圳市百宝宝贸易有限公司、海口富光达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百镶珠宝有限公司开具的38份增值税发票无真实业务发生。
此外,西安镁帆商贸有限公司2015年5月20日凭证还记录了与陕西纪元天方科技贸易有限公司之间销售苹果手机、苹果电脑等业务,经查发现抵扣联、发票联货物名称是柯达DV胶片,与记账联货物名称苹果手机、苹果电脑、苹果手机不符,抵扣联、发票联与记账联货物单位、货物数量、单价、密码区内容等均不一致。根据上述检查结果,西安镁帆商贸有限公司开具给陕西纪元天方科技贸易有限公司的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改变货物名称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同样手段,该企业开具给怀来四合电子销售有限公司的1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依靠过硬的稽查技能,给犯罪分子敲响警钟
根据以上核实情况,西安镁帆商贸有限公司被认定存在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构成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有关条款数额、情节标准的意见中”第205条第一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构成犯罪;虚开税款数额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五千元以上的;数额较大:虚开税款十万元以上的”的规定,建议将该涉嫌虚开增值税案件线索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处。
西安市国税局负责人认为,此案是西安市国家税务局、西安市公安局打击利用黄金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一个典型案例,涉嫌企业具体责任人、法人态度不端正,躲避、回避税务稽查检查工作,但西安稽查部门本着高度的责任心和过硬的稽查技能,采取内查外调等专业的税务检查方法和手段,夯实了此“空壳公司”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涉嫌犯罪的事实,那些心存侥幸的犯罪分子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编辑 张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