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中西部地区农民集中居住过程中的文化适应研究”(13XSH031)的阶段性成果。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陕西杨凌 712100)
【摘 要】文章概述了梁漱溟于20世纪30年代在中国开展乡村建设运动的理论与实践:他主张“乡村自救”,提倡“以人为本”、“民主参与”、“自由”、“平等”和“公平”的工作理念:创办“乡农学校”,开展乡村民众教育;通过“乡约”来规范乡村社会秩序,重构乡土社会;以培养农民自我发展能力为导向的乡村教育实践。梁漱溟的这些工作理念及实践经验,对当前我国新时期农村社会工作具有重要的启示与借鉴: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工作教育培训新模式;树立农村社会工作者正确的价值观和角色定位;探索建立富有中国特色的本土化农村社会工作制度;以提升农民自我能力建设为发展宗旨。
【关键词】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农村社会工作;启示
一、引言
一般认为,社会工作产生于西方发达的工业社会,社会工作的理论和方法都源于西方。从西方社会工作发展历史经验来看,理论发展对于社会工作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当前中国社会工作理论研究还非常滞后,同时又是在西方话语支配下发展的,缺乏中国本土的理论和研究方法。再加上中外国情和社会制度的差异,外来理论不可能完全满足本土社会工作发展的需要,本土理论研究滞后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社会工作的发展。因此,建立和发展社会工作本土化理论就显得尤为重要,而发掘传统社会工作的价值是实现理论本土化必不可少的工作。
实际上,20世纪20-30年代,在中国兴起的乡村建设运动即为中国农村社会工作的初步尝试,在提倡和参加乡村建设的人员中,既有一批进步的社会学家、经济学家,也有统治阶级改良派。在乡村建设旗号之下,有着众多流派,而以梁漱溟为代表的乡村建设派也是其中一支重要的力量。“梁漱溟主持的乡村建设实验是以组织乡农学校为出发点。通过乡农学校把农民组织起来,培养农民形成关心并参与公共事务的新政治习惯和团体合作精神,锻炼乡村的自治能力。同时,推行一些社会改良工作。”[1]梁漱溟在乡村建设运动中,所提倡的“乡村自救”、“民主参与”、“自由”、“平等”和“以团体组织开展工作”等乡村工作理念,对乡村民众教育工作贡献颇丰。而这些乡村工作理念与农村社会工作的价值观也有契合之处,对当前农村社会工作的伦理价值和工作方法仍有启发意义。本文试图从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理论中挖掘农村社会工作思想,对其进行系统梳理,期望对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和农村社会工作本土化有所裨益。
二、乡村建设理论中蕴含的农村社会工作思想
梁漱溟把乡村民众教育作为改造中国社会的重要途径,注重教育对社会发展的能动作用。[2]同时,创办乡村组织,开办乡农学校,进行大规模的乡村民众教育,引进西方的“自由”、“平等”观念,倡导以团体组织形式开展工作,并身体力行的投身到乡村建设运动中去,自觉承担起改造落后中国的历史责任。从梁漱溟的乡村工作理念和实践经验可以看出,梁漱溟可以称得上是我国著名的农村社会工作者,他的乡村建设实验进一步阐释了他的农村社会工作理念。这些农村社会工作理念经过历史的沉淀,至今对我国当前农村社会工作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
1、创办“乡农学校”,开展乡村民众教育
“乡农学校,是梁漱溟实现他乡村建设理论的组织机构。这是一个集政治、经济、教育和军事于一体的组织,在这个组织中,既能使民众享受充分的民主,又可以为每个人提供平等受教育的机会。”[3]梁漱溟认为中国找不到出路的根本原因是“极严重的文化失调”,要解决中国的问题必须从文化入手,而乡村是中国社会的基础,因此他认为“中国问题解决的动力在于知识分子与农民的结合,民众教育是使知识分子与农民上下通气的办法,乡村建设必须取道于民众教育,走民众教育以完成乡村建设是梁漱溟极为强调的。”[4]这些乡学组织分别由学众、学长、学董以及教员组成,在这个组织中,“大家公开推选出来的领袖人物要起到楷模的作用,而团体事物的决策,是经过教育后素质有所提高的成员们集体表决的结果。梁漱溟的主要目的是想借此培养乡民们的主动精神与民主意识,为建造新的理想社会奠定良好的心理素质。”[5]今天农村仍然是中国发展的根基所在,“三农”问题仍然是制约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梁漱溟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就认识到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并深入农村基层开展“乡村建设运动”,探索中国发展的出路。他开展乡村运动的理念、工作方法和实践经验,至今对农村社会工作的理论和实务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2、倡导“平等”、“自由”、“以人为本”和“民主参与”的乡村工作理念
梁漱溟说从“《村学乡学须知》就可以看出村学乡学的团体里,每一个知识分子都为有力的参加。所谓“须知”,就是说应当认识各自的义务;尽其义务,对团体生活为有力的参加,完全是义务论,伦理观。”[6]由此可见,梁漱溟已经将其所倡导的“知识分子与乡村居民打并在一起”的思想付诸到了实践中,倡导知识分子与农民在乡村建设过程中是一种平等的关系,每个人都对组织负有义务和责任,不存在传统观念中的“等差”。“由于期望团体中的每个人都能尽量的发展他的个性,发挥他的长处,如不给以自由,将妨碍他个性的发展,且社会进步,团体的向上,必从个人的创造而来;从此意思,团体必须给个人自由。”[7]
所以,他还倡导在团体生活中团体应该赋予个人自由,这样既能促进个人潜能的发挥,又能促进团体向上发展。他还指出了如何处理团体组织与个人自由之间的关系,即“个人一定要尊重团体,尽其应尽之义;团体一定要尊重个人,使得其应得之自由平等。”[8]梁漱溟在乡村建设运动中所倡导的“自由”、“平等”、“民主参与”的乡村工作理念,对当前我国开展农村社会工作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启示意义,尤其是对在农村社区开展实务工作的一线社会工作者具有很强的理论指导意义。
3、通过“乡约”来规范乡村社会秩序,重构乡土社会
“传统的乡约分为四大纲领: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其中每一项都包含许多条目,如第四项包含重要的条目有七:一是水火(遇有水火之灾大家相救);二是盗贼(土匪来了,大家联合自卫);三是疾病(遇有瘟疫疾病,大家扶持);四是死丧(死丧事情要彼此帮忙);五是孤弱(无父母之子女大家照顾);六是诬枉(打官司冤枉者人家代为伸冤);七是贫乏(无衣无食者大家周济之)。”[9]但梁漱溟在进行乡村建设时,选择性继承了传统乡约中的精华部分,同时对其进行了改造,并注入新的思想,如他将“消极的彼此顾恤,变成积极的有所进行,即是说不等到患难来了再去相恤,而是要提前预防此种事情的发生。同时认为,乡约组织不可以借政治的力量来推行,至少他是私人的提倡或者社会团体的提倡,以社会运动的方式来推行,政府只能站在一个不妨碍或间接帮助的地位,必不可以政府的力量来推行。”[10]在乡村建设运动中梁漱溟通过实施“乡约”来规范乡村社会秩序,并鼓励邻里之间互助,对弱势人群实施救助和人文关怀,以帮助弱势人群恢复发展能力,重构弱势人群的社会支持系统和乡村社会礼俗,以达到重建乡土社会的目的。
4、以培养农民自我发展能力为导向的乡村教育实践
“乡村问题的解决,一定要靠乡村里的人;如果乡村里的人自己不动,等待人家来替他解决问题,是没这回事情的。乡村问题的解决,天然要靠乡村人为主力。我们组织乡村的意思,就是要形成这解决问题的主力。”[11]但是光靠乡村人为主力是不够的,“亦必须靠有知识、有眼光、有新的方法、新的技术的人与他合起来,方能解决问题。”[12]梁漱溟主张在进行乡村民众教育实践过程中,要注重引导和开发农民的自主性,以农民为发展主体,知识分子在民众教育过程中起到辅助性的引导作用,与农民进行合作,帮助他们提出问题、商讨办法、鼓励实行,让乡村人发生自觉,并为他们创造齐心协力解决问题的机会,激发他们的潜能和开发他们的智慧,以培养他们的自觉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中国当前的农村社会问题依旧复杂,其解决仍需要农民积极发挥自主性,在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引导下创造性的解决农村自身发展的问题。梁漱溟所进行的乡村建设实践经验和成果对于当前中国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三、乡村建设理论对当前农村社会工作的启示
近年来,我国社会工作获得了快速发展。究其原因有二:一是不断引进西方先进的社会工作价值理念和工作方法,完善现有的社会工作理论和工作方法;二是不断探索中国社会工作的本土化,并不断争取走向“承认”,“从形式的承认走向实质性承认,是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基本发展方向。”[13]然而,与城市社会工作相比,农村社会工作的发展还是相当滞后的,更需要从中国实际出发,挖掘传统社会工作的价值。上世纪30年代的乡村建设运动和华北平民教育运动即为我国农村社会工作的初步尝试,当社区工作在西方尚未被广泛注意的时候,梁漱溟等人积极倡导的乡村建设运动就已经有目的、有计划、有措施的在乡村开展社会工作了,后经移植到国外,并得到了国际认可。[14]梁漱溟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就已经认识到中国文化和社会的独特性,反对照搬西方国家进行乡村社会建设的经验,极力主张开办合作社作为“第三条道路”进行乡村自救和乡村社会建设,开展了乡村建设运动,而今天新农村建设的支持者仍然将促进合作社发展作为建设乡村的“第三条道路”。[15]由此可见,梁漱溟在上世纪30年代开展的乡村建设运动在今天仍然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尤其是乡村建设运动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对我国当前农村社会工作和新农村建设仍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
1、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工作教育培训新模式
“尽管社会工作人才制度还不是社会工作制度的全部,但是从当前我国发展社会工作的实际进程和主要任务来看,社会工作的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确实是我国社会工作制度建设的核心。”[16]目前,我国的城市社区工作已经从设施建设、服务拓展、组织建设深入到人才队伍建设的新阶段,而农村社区不仅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社区服务和社区组织更是发展缓慢,人才短缺问题严重。由于农村生活条件艰苦、待遇较低,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的问题比较尖锐,所以在发展农村社会工作的过程中,不能简单复制城市社区工作者人才队伍建设的经验,需要结合农村实际情况,从实际出发探索农村社会工作者培训、评价、使用和激励的新模式。梁漱溟在开展乡村建设的过程中,开办乡农学校,号召知识分子到农村去与农民结合,培养乡民们的主动精神与民主意识,进而为乡村建设造势。这种实践经验对建立农村社会工作者人才培养模式启示有三:一是培训的主体应该首选本土人才。培训班的学员应该都是农民身份,他们热爱家乡,有志于投入到乡村建设,虽曾多年在外打工,最终却回家发展,他们在情感、生活上都对乡村有一种归属感,社会关系扎根本土,对乡村认同度高,开展社会工作自然比“外来者”更为有利;二是为农村社会工作者量身定做培训课程。由于农民的知识水平和认知程度参差不齐,重实践轻理论,所以在开发农村社会工作者培训课程时,应着重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具体实务操作过程中增进农村社会工作者对学术理论的理解,逐步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更好的指导实践,为农村社区发展服务;三是应该做到“外部人才”与“本土人才”相结合。山西永济蒲韩乡村社区协会的发展经验可供借鉴,将具体的理论工作者与乡土工作人才结合,相互取长补短,既能解决理论匮乏问题,又可以借乡土人才的优势保证培训项目和效果的可持续性。[17]
2、树立农村社会工作者正确的价值观和角色定位
梁漱溟所强调的“自由”、“平等”、“民主参与”、“不存在等差”和“相互尊重”等价值理念,对当前农村社会工作者开展实务工作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农村社会工作者在农村社区开展工作时,应该坚持“自由、平等、民主参与”的原则和价值理念,不能以领导者或者项目管理者自居,应该平等参与项目的执行,起到辅助性的引导作用,扮演好“场控”的角色。同时,还应该鼓励农村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创造条件帮助那些没有条件参与社区事务的弱势人群参与其中,行使自己的权利。在进行团队工作时,应该赋予团体中每一个成员自由,鼓励他们发挥主观能动性,尊重他们的选择,鼓励他们自由表达观点和自主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项目,这样既能促进个人潜能的发挥,又能促进团体向上发展。美国要求农村社会工作者在具体实践工作中应该扮演好这样四个角色:“一是直接服务角色。即做个人、夫妻、家庭和群体工作;二是资源专家。清楚政府和社区具体有哪些资源,如何有效配资源;三是社会服务行政管理者和社区组织者。农村社会工作者常常扮演协调社区所有服务的角色;四是农村社会工作者需要具备同社区的权力结构建立起联系的能力。”[18]结合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实际,我们不能采取美国“全能式”的社会工作角色定位,应该立足农村实际明晰农村社会工作者的角色,笔者认为应该扮演好资源协调者、社区组织者和同社区权利结构建立关系的“桥梁者”角色。
3、探索建立富有中国特色的本土化农村社会工作制度
梁漱溟在乡村建设运动中,创办乡村组织,并通过“乡约”来规范乡村组织的运转,以此来规范乡村社会秩序,重构乡土社会。王思斌指出“社会工作制度是一个体系,从人才队伍建设的角度看,它包括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方面的政策和规范,此外还应该有与社会工作实施相关的其他制度。”[19]同时也应该认识到“社会工作制度建设应该是系统的( 整体性的) 和实践的,它需要各方协力和持续不断地推动。一个包含规制性、规范性和文化--认知性的社会工作制度的建立需要各方长期的努力。”[20]可见,当前中国的社会工作制度还相当不完善,即使在我国东部沿海的发达地区,社会工作也没有形成一套规范的制度体系,更不用提广大的中西部地区了。从国家层面来讲,要形成一个系统的规范体系也需要一段很长的路要走,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我国社会工作发展,尤其是农村社会工作的发展。因此,在推进我国社会工作建设过程中,尤其是在农村社会工作发展过程中,应该特别注重探索适合我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和农民自身发展的一套农村社会工作制度,建立具有中国特色本土化的制度体系势在必行。
4、以提升农民自我能力建设为发展宗旨
“以能力建设和资产建立为核心的优势视角下的农村社会工作是当下中国社会工作介入模式的范式转向(paradigm shift), 因为它既突破了传统“问题为本”的扶贫模式, 也超越了“缺乏视角”和“工作者为本”的社会工作介入模式。”[21]“社区发展的主导性最终是掌握在村民手中的,并不是外在的“强制性参与”,要培养农民参与的自觉性。”[22]梁漱溟在乡村建设实践中同样主张乡村问题的解决一定要以乡里人为主力,要发挥农民的自主能动性,知识分子只是辅助性的帮助解决问题。因此,在当前农村社会工作中,社会工作者也应该注重开发和培养农村社区居民的自主性和自决能力,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帮助他们进行自我发展能力建设,发挥农民自身优势和社会支持系统,助其自助,而不是仅仅是以“局外人”的身份帮助他们解决问题。综上所述,梁漱溟从事乡村建设运动的工作理念、工作方法和实践经验,对当前我国农村社会工作领域的理论工作者和具体实务操作者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启示意义,值得仔细体会与学习。
四、结论与讨论
梁漱溟在其一生中并未直接以社会工作名义从事乡村建设工作和理论研究,但他在上世纪三十年代开展的乡村建设运动与倡导的乡村工作理念,都与农村社会工作的价值观和工作方法有契合之处,积累了丰富的社会工作思想和实践,并对我国乡村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而当前学界关于梁漱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他的教育思想和乡村建设思想方面,也有学者从文化社会学的视角,对其“文化失调论”和乡村建设思想进行了讨论。[23][24][25]但关于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中农村社会工作思想的挖掘和研究还非常少,本文在对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中的农村社会工作思想进行梳理之后,指出了其对当前中国农村社会工作的启示。
梁漱溟的社会工作思想可以总结如下:社会工作既是理论的,又是实践的,注重在实践中总结经验;乡村民众教育在农村社会工作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应该积极推动农村社会工作者教育制度创新;在进行实务工作时应该秉承和弘扬“平等”、“自由”、“以人为本”和“民主参与”的工作理念;建立一套适应本国国情的社会工作制度对促进社会工作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社会工作者应该具有为社会服务的精神,平等地对待服务对象,并培养他们的自我发展能力。通过讨论,期望能够启发更多的人关注和研究我国本土社会学家的农村社会工作理论,从中挖掘有关社会工作的思想和实践经验,为推动本土社会工作理论的发展起到一点促进作用。
本文是对梁漱溟社会工作学术思想和实践的初步概括与总结,由于受资料限制和本人理解方面的原因,上述概括可能不够准确和完整,如有不当之处,欢迎同行讨论指出。如果通过这一研讨能够对我国社会工作本土化发展有所推动,那也正是笔者希望达到的目的。但是无论如何,梁漱溟在中国社会工作学术思想和实践方面的贡献无疑是巨大的,他的社会工作学术思想和实践对当前农村社会工作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启示意义和现实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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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 卓(1992-)男,陕西商洛,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农村发展与农村社会工作.
郭占锋(1977-)男,陕西咸阳,副教授,管理学博士,牛津大学访问学者,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硕士生导师,通讯作者, 主要研究方向:农村社会学与农村社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