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扫一扫上新西部网
  • 不良信息举报窗口
您的位置: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刊动态 >> 正文
校企深度融合创新学生实训教学制度与运行机制
2015-09-17 14:38:46 来源:新西部杂志

本文为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重点课题(编号:GZB1211014)研究成果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 黑龙江哈尔滨 150066)

【摘 要】本文以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生物制药技术专业为例,论述了校企深度融合创新学生实训课程教学制度与运行机制建设问题,主张构建学生顶岗实习实践教学职教联盟,以制度建设保证制药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和管控校内外实训基地。培养“学生受益、家长满意、企业属意”的优秀技能型专门人才。

【关键词】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生物制药技术专业;校企深度融合;实训课程;教学;制度创新;运行机制建设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是国内首家省部共建民族高职院校。自2012年以来,生物制药技术专业试图通过校企双方深度合作,构建“轮岗实训—顶岗实习—就业”学生实训课程教学新模式与实践教学制度与运行机制,为进一步完善生物制药专业“2+1”(2年学校专业学习和单项实训,1年企业轮岗实训和带薪顶岗实习)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的制度化建设,与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的6家制药企业共建了“学生顶岗实习实践教学职教联盟”,在学生实训功能、实训程序、实训内容和实训方法等方面实行全角度的校企深度融合,创新性的构建了实习制度与机制,使得学生顶岗实习实践教学职教联盟的制药企业服务学生实训课程的能力不断提高。实践证明:只有校企深度融合才能实现学生专业人才培养深层次的与企业工作岗位对接、才能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培养一线高技能型人才,才能让学生在真实的企业生产环境下顶岗实习,实现校企优势互补,提高育人的针对性、实践性和专业性。

一、校企深度融合创新制度建设,构建学生顶岗实习实践教学职教联盟

1、创新构建实训教学管理文件,保障职教联盟工作运行

(1)在多年校企合作的基础上,2012年学校与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的哈尔滨珍宝药业、江世药业、乌苏里江药业等6家制药企业组建了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学生顶岗实习实践教学职教联盟”,共同制定了《学生实践教学职教联盟合作章程》、《学生实践教学职教联盟实施方案》,签订了《制药专业学生实践教学职教联盟合作协议》,规定了学校与企业的责任与权利。明确了学生实践教学职教联盟的合作方针:为服务产业的思想指导制药类专业建设,用高科技手段培养优秀技能型专门人才,用符合教育规律的客观实际构建学生实践教学职教联盟,实现校企“互动双赢”;共同确定了职教联盟合作宗旨:为哈南经开发区工业新城核心区的制药企业和区域经济服务,创新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职业教育走规模化、集约化、连锁化的办学道路。校企深度合作共同制定、完善了制药专业“2+1”人才培养模式,即二年学校专业教育、单项技能训练;一年企业多企多岗轮岗实训、单企顶岗实习、就业,并实行“三支导师”育人(专业教师、辅导员教师、企业指导技师)的德育人才培养模式。

(2)通过校企合作共同制定了《制药专业学生实习实训手册》和《大学生五年顶岗实习与就业跟踪调查表》,按着企业核心岗位共同编写了《制药专业顶岗实习教程》并公开出版。同时,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学生顶岗实习实践教学职教联盟规定:根据联盟内制药企业和我国制药工业的发展态势,适时调整适合制药企业发展与人才需求的制药专业或专业方向。

2、校企深度融合,实现了联盟内教育资源共享

校企合作重在职教联盟制药企业参与,学校专业教师深入企业调研,企业技师参与专业教学与学生实训教学。与企业深度融合,先后开发制作了《药物制剂技术》、《药物质量检测技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制药设备与工业技术》、《制药仪器分析技术》五门院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立了网络“制药技术专业实训系统”平台。同时,建立了哈尔滨珍宝药业职业教育“厂中校”,为学生顶岗实习实践教学职教联盟企业在职职工学历教育培养了31名药物制剂技术大专函授学生,实现了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共享。

二、以制度建设保证制药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

1、根据联盟企业对员工职业发展需求,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按照学生顶岗实习实践教学职教联盟内企业对员工的“管理”和“技能”两类人才需求,及其对学生未来的职业发展需求,系统的修订了制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适应学生在制药企业管理岗位的发展,通过校企合作对学生有目的的培训,提升学生对制药企业QA、QC管理水平和GMP知识的实践应用,以便未来向制药企业中层管理的方向发展;为了适应学生在制药企业技术岗位的发展,按照校企合作编写的《制药专业顶岗实习教程》规定的实训内容实训,以便向优秀高端技能型人才的方向发展。在联盟企业推行“轮岗实训——顶岗实习——就业”的学生顶岗实习实践教学新模式,制定了《校企合作制药专业“2+1”订单式人才培养标准》等专业群标准文件,要求学生在理解全部制药企业主要岗位工作要求的基础上,重点掌握2~3个核心岗位工作内涵,为企业订单人才培养、输送具有“高等性”、“职业性”的高技能型专门人才。

2、创新学生顶岗实习实践教学模式

学生顶岗实习实践教学职教联盟遵照“以人为本,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和“育人第一、修业第二”的指导思想,创新了工学结合学生实训课程实践教学模式,制定了《“轮岗实训—带薪顶岗实习—就业”顶岗实习实践教学方案》,探索出适应制药企业人才需求的有效途径,在顶岗实习全学程实施了“三支导师”育人(专业教师、辅导员教师、企业指导技师)的德育育人模式,所制订的各项措施均与联盟制药企业生产实际相适应,为学生在制药企业“留得住、用得上”,实现高质量就业奠定了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校企合作的根本目的在于校企深度融合,实现校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赢发展。校企合作模式可以灵活多样,检验的标准就是“学生受益、家长满意、企业属意”。校企合作创新学生顶岗实习实践教学型式如下:

(1)“一站式订单”合作型式。学校与职教联盟企业签订长期顶岗实习协议,顶岗实习实训时依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学生与企业实行“双向选择—带薪顶岗实习—就业”形式。学生的生产实习、顶岗实习在企业完成,毕业后即实现就业,达到企业“一站式订单”合作型人才需求目的。

(2)“工学交替”合作型式。根据联盟企业阶段性用人需求,研究企业工作岗位的职业性质与制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贴切程度,校企共同规划与实施“工学交替”合作型实训教学。学生在学校上专业理论课,在联盟企业接受职业技能实训,实现学生“多企多岗”轮岗实训,最后到校企合作的“订单”企业进行“顶岗实习—就业”。

三、以制度建设管控校内外实训基地

1、校外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

校企合作研究制定了《职教联盟校外实训基地管理合作办法》、《学生顶岗实习质量评价与评估办法》和《学生顶岗实习病事假及离岗轮岗管理程序》等管理文件,合作管控校外实训基地,规定联盟制药企业指定企业指导教师按《制药专业顶岗实习教程》规定的实训内容系统的实训,让学生获得真实的职场感悟。实际管理运行是由学校与制药企业合作成立的“校企合作学生顶岗实习实践教学职教联盟理事会”具体实施,负责对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协调解决学生在制药企业实习实训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配合企业指导教师和专业教师与企业的沟通与合作。

(1)企业合作共建职业教育培训基地。根据联盟制药企业职业培训的需要,建立了三种校企合作职工培训基地类型,一是企业独立设定的职工培训基地,学校和企业技师共同授课(培训地点在企业,如“厂中校”);二是各联盟企业同类工种的职工培训基地(培训地点在学校,如共建的“共享型实训中心”);三是特殊工种的职工培训基地(培训地点在校内制药实训基地,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企业人员培训需用学院资源可以适当减免优惠。

(2)校企合作共建“企业大师、名师工作室”。根据学校开设制药专业的不同特点,聘请行业专家、企业领导与学校名师共同组建校企合作“企业大师、名师工作室”。其职责是明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确定专业教学与实训计划方案,提供调研市场人才需求信息,参与学校教学计划的制定和调整,根据联盟制药企业、行业用人要求及时调整专业计划和实训计划,协助学校确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问题。

2校内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

校企合作研究制定了《校内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规定校内实训基地按照项目化、工作过程导向等课程改革的需要,与企业真实环境、生产工艺流程相适应,实现了“教、学、做”一体化校内实训基地教学。使得校内实训基本达到专业技能训练与企业能力要求模拟化、行为习惯与职业素质养成一体化、职业知识学习与技能训练统一化,全方位培养制药专业学生的职业能力。个别校内实训基地随着发展形成了“校企合作经营型”,即企业利用学院实训设备、场地和实习学生,减少生产成本,获得更大利润;学校借助企业生产投入和技术指导,减少教育成本;学生提前接触生产过程,更早、更好地由学生向职工的角色转变,实现“校、企、生”三方互利共赢。

【参考文献】

[1]丁岚峰,陈益武等.提高中国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建议[J].职业教育,2014.1.

[2]上海教育科学研究所,麦可思研究院.2013中国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年度报告[R].2013-07-14;

[3]丁岚峰,包玉清等.高职高专“工学结合”制药技术及涉药类专业群(方向)建设的研究[J].卫生职业教育,2013.1.

[4]丁岚峰,刘伯臣等.高职院校“工学结合”制药技术类专业课程标准与设计的实践研究[J].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报,2013.1.

【作者简介】

丁岚峰(1957-),哈尔滨市人,教授,研究方向:高职教育,制药技术。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12377
手机举报APP下载
陕西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29-63907150 / 029-63907152
新西部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029-85260304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拥有新西部网所有版权 备案号:陕ICP备06011504号-3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