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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农村改革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学术研讨会在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召开
2023-11-04 14:00:00 来源:新西部网

新西部网西安消息 (文/江小容 图/樊珊) 11月4日,由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陕西乡村振兴智库主办的“深化农村改革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学术研讨会”在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学术报告厅举行。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建康研究员在会上致辞并发言,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于宁锴主持会议,来自省内高校、科研机构、社团组织的专家学者到会交流。

乡村振兴给中国农业农村带来一场深刻的变革,将彻底改变农民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陕西省政府原参事、省委农办原主任、省决咨委农业组组长郑梦熊呼吁,应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推动乡村振兴:首先要搞好县域村庄布局调整规划,有所为有所不为,以“中心村”为主推进乡村建设;确立“经营乡村”理念,盘活农民宅基地;适应“分久必合”的大趋势,组织分散农户,整合生产要素,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农业产业规模化、集约化;鼓励工商资本、市民和大学生下乡,带动城市资金、技术、人才、市场、品牌等市场要素流向乡村,合力推动乡村振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45年来,农业与农村领域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作为农村改革的亲历者,陕西省委党校(陕西行政学院)曹钢教授首先肯定了农村改革45年取得的成就,他认为收获主要有三方面:彻底扬弃了旧的经济体制,在自发流动中形成了渐进式的城镇化道路,在多方作用下构建了新型发展格局。他认为,农村改革45年,村与村之间的差距拉大,发展不平衡,必须采取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方式推进乡村振兴。

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也是乡村振兴的参与者和受益者。关于乡村振兴“人从哪里来”“农民怎么办”,“如何让新型经营主体在农村留得住”等热点问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王征兵教授的观点是:首先,尊重农民的个人选择,无论进城或留乡,只要农民自己愿意,都应尊重。其次,帮助新型经营主体走好农产品优质化、品牌化之路,让他们在农村持续、稳定发展壮大。

促进农民增收,提振农村消费,实现共同富裕,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之一,今年又是“消费提振年”,恢复和扩大消费被摆在优先位置。西安文理学院李晶教授认为,应善用政策扶持、企业参与等外部赋能,盘活乡村资源,激活内生动能,调动村民的主体参与意识,提升村民从业能力,这是促进农民增收,提振农村消费的必要条件。

乡村振兴既要为了农民、依靠农民,也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建康认为,乡村首先是农民的乡村,应确保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体农村居民,同时动员广大农民群众,主动转变思想观念,唤醒农村“沉睡”资源。另一方面,乡村也不只是农民的乡村,需要借助市民、工商资本和新型经营主体等外部力量,参与乡村发展,投身乡村建设,形成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多方力量共同推动的乡村振兴大格局。

会上,来自西安市委党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当代陕西研究会的部分专家学者,也结合科研、工作经历,分享了自己的观点。

责任编辑:王顺利/《新西部》杂志·新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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